宁波远洋: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来源:证券日报
证券日报网讯 11月25日晚间,宁波远洋发布公告称,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为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的保荐机构,原指派郑周先生、高小红先生作为保荐代表人负责公司的持续督导,持续督导的期间为2022年12月8日至2024年12月31日。鉴于公司此项目存在限售股尚未完全解禁等未完结的事项,浙商证券仍需继续履行对公司此项目相关情况持续督导的职责。公司于近日收到浙商证券出具的《关于更换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因郑周先生工作变动原因,不再继续担任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保证后续工作的有序进行,浙商证券委派万峻先生接替郑周先生担任公司此项目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本次变更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高小红先生和万峻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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