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9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市值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公司的市值管理行为,维护公司、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市值管理,是指公司以提高公司质量
为基础,为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和水平而实施的战略管理行为。
第三条 公司应当牢固树立回报股东意识,采取措施保护
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诚实守信、规范运作、专注主业、稳健经营,以新质生产力的培育和运用,推动经营水平和发展质量提升。
第二章 市值管理的目的与基本原则
第四条 市值管理主要目的是通过制定正确战略规划、完
善公司治理、改进经营管理等方式提升公司质量,通过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增强信息披露质量和透明度,必要时积极采取措施提振投资者信心等方式提升公司投资价值,推动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第五条 市值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市值管理工作应当在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开展;
(二)系统性原则:公司遵循系统性思维,协同公司各业务体系持续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三)科学性原则:公司通过制定科学的市值管理制度,以确保市值管理的科学与高效;
(四)常态化原则:公司的市值成长是一个持续的和动态的过程,应当密切关注市场对公司价值的反映,持续化、常态化做好公司的市值管理行为。
第三章 市值管理机构与人员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是市值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证券管
理部牵头执行,其他各职能部门、分、子公司积极配合。具体负责以下工作:
(一)制定公司市值管理总体规划。董事会应当重视公司质量的提升,根据当前业绩和未来战略规划就公司投资价值制定长期目标,在公司治理、日常经营、并购重组及融资等重大事项决策中充分考虑投资者利益和回报,坚持稳健经营,避免盲目扩张,不断提升公司投资价值;
(二)关注市场对公司价值的反映。董事会应当密切关注市场对公司价值的反映,在市场表现明显偏离公司价值时,审慎分析研判可能的原因,积极采取措施促进公司投资价值真实反映公司质量;
(三)监督相关部门和人员具体落实市值管理的相关工作,根据市值管理工作的落实情况和效果适时调整市值管理计划和具体措施。
第七条 公司董事长是市值管理工作的第一负责人。董事
长应当积极督促执行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董事会决议,推动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相关内部制度不断完善,协调各方采取措施促进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提升。
第八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是市值管理工作的直接负责人。
董事会秘书应当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和信息披露相关工作,与投资者建立畅通的沟通机制,积极收集、分析市场各方对公司投资价值的判断和对公司经营的预期,持续提升信息披露透明度和精准度。
董事会秘书应当加强舆情监测分析,密切关注各类媒体报道和市场传闻,发现可能对投资者决策或者公司股票交易产生较大影响的,应当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公司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发布澄清公告等,同时可通过官方声明、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合法合规方式予以回应。
第九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积极参与提升公司
投资价值的各项工作,参加业绩说明会、投资者沟通会等各类投资者关系活动,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
第十条 公司应当积极做好与股东的沟通,引导股东长期
投资;鼓励控股股东长期持有公司股份,保持公司控制权的相对稳定。
第四章 市值管理的主要方式
第十一条 公司质量是公司投资价值的基础和市值管理
的重要抓手。公司应当聚焦主业,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同时可以结合自身情况,综合运用下列方式促进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一)并购重组;
(二)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
(三)现金分红;
(四)投资者关系管理;
(五)信息披露;
(六)股份回购;
(七)其他合法合规的方式。
第十二条 董事会在建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体
系时,薪酬水平应当与市场发展、个人能力价值和业绩贡献、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匹配。董事会可以建立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运用股权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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