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证券代码:601021 证券简称:春秋航空 公告编号:2025-018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 2025 年公司债券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了进一步优化债务结构,拓宽融资渠道,满足资金需求以及公司经营业务发展需要,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秋航空”“公司”或“本公司”)拟发行公司债券。发行预案如下:
一、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对照自查,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具备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和资格。
二、本次发行概况
(一)票面金额及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票面金额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含 20 亿元)(以下简称“本次公司债券”)。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二)发行对象及发行方式
本次债券的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专业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本次公司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本次公司债券在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后,既可采取一次性发行,
也可以采取分期发行。具体发行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三)债券期限及品种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不超过 5 年(含 5 年)。债券品种可以为单一期限
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本次公司债券的具体品种及期限构成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四)债券利率及支付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的票面利率及其支付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与主承销商根据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五)担保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是否采用担保及具体的担保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六)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本次公司债券的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七)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计息负债、购买固定资产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用途。具体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财务状况与资金需求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八)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决定的专项账户中。
(九)公司资信情况及偿债保障措施
公司最近三年资信情况良好。在偿债保障措施方面,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本次公司债券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
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情况时,将至少采取如下保障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十)公司债券的承销及上市
本次公司债券由主承销商组织的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本次公司债券上市交易事宜。
(十一)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有效期为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4 个月。于前述有效期内,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提交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注册的,本决议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公司债券全部发行完毕之日或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公司债出具的注册文件的有效期届满之日(二者孰晚)。
(十二)授权事宜
为有效协调本次发行过程中的具体事宜,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机构的意见和建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次发行方案框架和原则下,全权办理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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