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金铭作为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4 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认真、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人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
现将本人 2024 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金铭:中国国籍,美国永久居留权,男,1971 年出生,毕业于复旦大学,
本科学历。曾任海通证券(现名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高盛高华证券(现名为高盛(中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董事总经理,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现名为摩根士丹利证券(中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董事总经理。现任上海铭耀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公司独立董事,目前还兼任上海徐家汇商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重庆百亚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2024 年度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4 年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 5 次董事会会议和 2 次股东大会,本人均
按时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出席率 100%。每次会议召开前,本人都会认真阅读公司事先提供的议案材料,在董事会会议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各项表决权,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对董事会会议所有审议的议案均无异议;在股东大会上认真听取股东意见,认为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1、报告期内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4 年本人应出席并实际出席了 5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和 1 次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会议,不存在缺席和委托出席的情况,本人同意议案内容。
2024 年公司根据实际工作情况未召开战略委员会会议和提名委员会会议。
2、报告期内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召开了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现场出席,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本人同意该事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就内部、外部审计计划、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等进行深入探讨和交流。本人对公司内审内控部门和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表示认可。
(四)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注重学习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证券监管部门以各种方式组织的培训,如深圳证券交易所第 142 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班(后续培训)等,按规定完成学习内容以不断提升独立董事履职能力。
报告期内,本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发表独立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本人参与了 3 次业绩说明会,耐心回答投资者的提问,以此作为
桥梁加强与投资者间的互动,认真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五)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除了利用参加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股东大会等机会于公司进行实地考察,并与董事会秘书兼首席财务官等管理层就公司经营情况、重大项目投资、制度建设等方面进行深入讨论外,本人还分别前往泰国曼谷、广州与泉州等地,对以上公司境内外基地及外站的运营情况进行现场考察,均未发现违规行为与潜在风险点。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十分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在每次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均能及时提供相关会议材料,如遇股份回购等重大事项,能及时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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