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公司代码:601021 公司简称:春秋航空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公司母公司净利润为1,626,928,876元,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272,944,296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5,438,030,112元。公司2024年年度拟向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82元(含税)。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截至2025年4 月 28 日,公司总股本为978,333,423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内5,612,494股,以此为基数(以下简称“可分配股份”)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797,631,161.78元(含税),占2024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5.09%。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可分配股份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金额。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797,631,161.78元(含税),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66,859,988.17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864,491,149.95元,占2024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8.03%。
2024年,《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称新“国九条”)发布,明确了我国资本市场中长期的发展目标,未来5年,基本形成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总体框架。同年11月,中国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鼓励董事会根据公司发展阶段和经营情况,制定并披露中长期分红规划,增加分红频次,优化分红节奏,合理提高分红率,增强投资者获得感。公司对新“国九条”的出台深感振奋,且充满信心与期待,新“国九条”既体现了国家与监管部门对资本市场和上市企业的要求和鼓励方向,也为合规和优秀的参与者注入了信心。公司积极响应新“国九条”精神并制定市值管理制度,一如既往地深耕主业,规范治理,全方位提升企业的竞争力,回报股东,回馈社会,推动公司成为新质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微观基础。
综上,为满足当前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以及公司发展所需购置飞机等资本性开支,公司从平衡短期经营实际与中长期发展规划、当前资金需求与未来发展投入、股东短期现金分红回报和中长期利益等角度综合考虑,提出上述利润分配方案。
本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春秋航空 601021 无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陈可 徐亮
联系地址 上海市虹桥路2599号春秋航空总 上海市虹桥路2599号春秋航空总部
部办公楼 办公楼
电话 021-3231-5288 021-3231-5288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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