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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9 18:03:22 股吧网页版
春秋航空:春秋航空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若山)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30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李若山作为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4 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认真、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人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并同时为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

现将本人 2024 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李若山: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49 年出生,博士研究生,
会计学教授,毕业于厦门大学。1989 年 7 月-1997 年 9 月历任厦门大学经济学院
讲师、副教授、教授;1997 年 10 月至今任复旦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博士生导师、教授,现任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独立董事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公司独立董事。目前还兼任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2024 年度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4 年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 5 次董事会会议和 2 次股东大会,本人均
按时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出席率 100%。每次会议召开前,本人都会认真阅读公司事先提供的议案材料,在董事会会议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各项表决权,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对董事会会议所有审议的议案均无异议;在股东大会上认真听取股东意见,认为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1、报告期内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4 年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召开了 5 次审计委员
会会议,分别对公司年报、半年报和季报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与确认;对变更聘任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师以及内部控制审计师的选聘过程和结果进行监督与审核;审阅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等并提出意见;听取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估等。本人对所议议案均投赞成票,未投过反对票或弃权票。

2024 年任职期间,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未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

2、报告期内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 年任职期间,公司召开了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现场出席,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本人同意该事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与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就内部、外部审计计划、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入探讨和交流。
在听取内部审计部汇报时,本人关注合同管理、数字化系统等问题,倡导利用大数据提高内审效率,并要求在内部审计报告中加入整改措施的后续情况;与公司内控部门就内控流程管理、内控与内审的衔接等关键点进行讨论;在听取会计师事务所汇报时,重点关注资产完整性。

(四)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保持学习,参加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主办的“2024 年第 4 期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后续培训”等,按规定完成学习内容以不断提升独立董事履职能力。

报告期内,本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发表独立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除了利用参加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股东大会等机会于公司进行实地考察,并与董事会秘书兼首席财务官等管理层就公司经营情况、重大项目投资、制度建设等方面进行深入讨论外,为了解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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