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3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山东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投资管理,规范投资行为,防范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效益,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山东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
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的所有投资行为,子公司应制定与本办法相适应的投资管理制度,加强投资项目的管理,报公司备案,参股公司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投资,是指公司及子公司(“公司及
子公司”以下简称“各公司”)利用货币资金、股权、债权、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等资产或权益投入市场获取收益的行为,包含固定资产投资、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投资。
(一)固定资产投资是指各公司建造或购置固定资产的经济活动,包括房产、建筑物、设备以及基本建设、更新改造和其他固定资产投资工程或项目(企业维持日常经营需要
的简单项目、维持简单再生产类项目除外)。属于固定资产范围的投资结合本办法按照《山东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二)长期股权投资是指各公司以参与或控制其他企业经营活动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包括新设、增资(增持)、收并购等投资活动,及其他按照省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制度规定应纳入长期股权投资管理的投资活动。
(三)其他投资是指除固定资产投资、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其他投资。符合公司理财范围的投资按照《山东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办法》办理。公司设立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开展投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办法所称投资管理,是指各公司对各种投资活动的立项研究、尽职调查、论证评估、投资决策、执行控制、投后管理等管理行为。
第四条 投资管理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相
关产业政策,符合上级监管部门要求,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投资规划,并遵循“导向引领、双效统一,优化结构、聚焦主业,规范程序、防范风险,审慎稳妥、保值增值”的原则。
第五条 公司对各公司投资行为决策实行统一管理,子
公司没有股票、债券、期货、基金、外汇等金融产品投资权限,更不得规避公司管理自行从事此类及其他金融衍生产品的投资活动,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除外。
第二章 投资管理的岗位职责
第六条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为公司投资
决策机构,按职责权限审批投资事项。投资事项中凡属于公司“三重一大”事项的,需经党委会前置研究审批。
第七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董事会战
略与投资委员会对重大投资事项进行审核论证,为董事会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和建议。相关职责根据《山东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确定。
第八条 战略投资部作为公司投资管理部门,主要负责
以下工作:
(一)负责统筹编制公司年度投资计划,统筹开展实施情况监督、调度和分析;
(二)负责组织对需公司决策审批的投资项目,开展审核评估,推进审批,加强事中控制,做好分析统计;负责组织实施公司总部直接投资的股权投资项目,牵头开展立项研究、尽职调查、资产评估、可行性研究论证、风险评估等工作;
(三)负责组织公司总部重要合资项目开发、洽谈、推进、管理等;负责子公司合资项目的统计、调度、考核等工作;
(四)负责子公司投资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与考核;
(五)负责组织投资项目资产评估的审核、备案;
(六)组织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
(七)推进公司投资管理信息化相关建设和应用。
第九条 公司相关职能部室,按照规定的职责范围为公
司决策审批的投资管理工作提供支持,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人力资源部负责对股权投资项目(公司控股或相对控股)涉及的党组织、董事会、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力资源配置等提出审查意见或建议。
资产财务部负责对项目资金来源、投资主体出资能力、投资效益分析等方面提出审查意见和建议;参与股权投资项目的财务尽调工作;负责理财类投资项目的投资后评价工作;参与投资后评价工作。
证券法律部负责对项目合规性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组织合作协议、合同、章程和其他重要法律文件的审核及信息披露工作;参与股权投资项目的法律尽调工作。
审计部负责组织公司总部股权投资项目的投后年度评估等工作;牵头负责公司决策审批的投资项目监督审计;参与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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