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3
陕西黑猫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陕西黑猫焦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审计质量,实现审计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促进公司规范运作,防范和控制公司风险,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内部审计是指公司监察审计部(以下简称“监审部”)对公司及控股参股公司的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进行的独立、客观的监督和评价活动,以促进公司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实现公司目标。
第三条 监审部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公司的规章制度,遵循客观性、政策性和预防为主的原则,对公司及控股参股公司的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进行独立的审计监督,在法定的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
第四条 监审部和内部审计人员办理内部审计事项,应当严格遵守审计职业道德规范,坚持原则,实事求是,恪尽职守,廉洁奉公,保持进取、严谨、稳健、负责的职业态度。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人员
第五条 监审部是公司的内部审计机构,在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和公司管理层领导下,负责公司及各所属单位(包括所属法人及非法人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授权公司董事负责监审部日常管理工作,监审部负责人的聘任、解聘由董事会负责。
第七条 审计部应当保持独立性,配备相应的专职审计人员,不得置于财务部门的领导之下,或者与财务部门合署办公。监审部常规性审计工作向公司主管董事报告。审计委员会安排的特殊事项直接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第八条 监审部负责人应具有中级以上审计、会计或经济类相关专业职称。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具备审计岗位所必备的会计、审计等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监
审部应保持合理的人员结构,配置多专业人员以适应内部审计工作的需要。
第九条 根据审计具体项目需要,监审部可临时性聘任一定数量的兼职审计人员,包括审计专业以外的专家和专业人员作为特邀审计员参加特定审计项目的实施工作。
第十条 公司实行审计回避制度,内部审计人员与办理的审计事项或与被审计单位(部门)有利害关系的,应事先声明,不得参与该审计工作。
第十一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当依法审计、忠于职守、客观公正、坚持原则、廉洁奉公、保守秘密,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泄露秘密、玩忽职守。内部审计人员在执行审计工作时,应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
第十二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建立风险管理意识,应具备从事审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公司支持和保障内部审计人员通过定期或不定期地参加业务培训,提高其从事审计工作的专业知识和能力。
第十三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能恰当地与他人进行有效的沟通。
第十四条 内部审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受国家法律的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
第三章 工作职责和权限
第十五条 监审部根据公司各阶段的工作重点,组织安排内部审计工作,内部审计工作的职能包括:
1、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的规章制度,制定、修改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并提交审计委员会审议后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2、负责制定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程序和例行审计工作管理办法。
3、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要求,制定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计划。
4、结合内部审计对公司经营管理机制进行监督。公司经营活动的效益、效果、效率,应当经过内部审计予以客观反映与评价。
5、参与公司重大经济活动的决策过程,并对相关活动建立审签制度,进行事前、事中控制与防范,积极促进事前、事中审计。
6、对公司内部控制执行的有效性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价,组织开展公司内部控制运行评价和改进测试,起草缺陷评估报告和调整建议,发现重大缺陷向审计
委员会报告。
7、建立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制度,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年度内部审计计划的执行情况、内部审计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处理建议、下一步的工作重点和安排。年度审计工作报告,经公司总经理审核后,提交公司审计委员会、公司董事会;内部控制报告则由监审部审核后于每年规定时间内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交上一年度内部控制报告。
8、配合外部内控审计工作,提交相关内控审计自我评价资料、文件,出具相关报告。
9、制订公司内部审计人员的学习和培训计划,纳入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经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第十六条 内部审计工作主要权限包括: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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