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促进新能源消纳和调控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明确指出完善新能源消纳举措,优化系统调控,促进新能源在大规模开发的同时实现高质量消纳。据了解,这也是中国首个针对新能源消纳的系统性政策。
厦门大学中国能源政策研究院院长林伯强告诉《华夏时报》记者,这次《指导意见》十分重要,当前,风电、光伏的规模已相当庞大,已对电网稳定造成影响。加之136号文推动新能源市场化,未来其对电网的冲击可能进一步加大,接下来,新能源仍需保持大规模发展态势。新能源的发展很大程度上依赖基础设施建设,本质是消纳问题。
中国新能源电力投融资联盟秘书长彭澎对记者表示,这份政策主要是针对“十五五”甚至“十六五”期间新能源新发展模式的指导意见。过去,新能源消纳主要依赖电网,发电方仅负责发电;但随着新能源占比持续提升,单靠电网已无法满足消纳需求,因此需构建“多种消纳方式并存”的新能源新发展模式。
明确目标和举措
此次《指导意见》明确提出了两个时间点和工作目标。到2030年,协同高效的多层次新能源消纳调控体系基本建立,持续保障新能源顺利接网、多元利用、高效运行,新增用电量需求主要由新增新能源发电满足。新型电力系统适配能力显著增强,系统调节能力大幅提升,电力市场促进新能源消纳的机制更加健全,跨省跨区新能源交易更加顺畅,满足全国每年新增2亿千瓦以上新能源合理消纳需求,助力实现碳达峰目标。
到2035年,适配高比例新能源的新型电力系统基本建成,新能源消纳调控体系进一步完善,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在新能源资源配置中发挥基础作用,新能源在全国范围内优化配置、高效消纳,支撑实现国家自主贡献目标。
“政策强调多元利用和跨省跨区新能源交易更加顺畅,这正是解决当前新能源发展瓶颈的关键,将有助于解决新能源就地消纳难题。”隆基绿能相关工作人员表示。
除此之外,记者还了解到,《指导意见》在深入分析新能源发展新形势、新要求的基础上,也提出了不少创新举措。
譬如,分类引导新能源开发与消纳。长期以来,新能源消纳工作主要聚焦于省内集中式新能源,随着新能源开发模式日益多元,《指导意见》提出将新能源开发消纳划分为5类,统筹“沙戈荒”新能源基地外送与就地消纳,优化水风光基地一体化开发消纳,推动海上风电规范有序开发消纳,科学高效推动省内集中式新能源开发消纳,积极拓展分布式新能源开发与消纳空间,进一步明确分类施策要求。
《指导意见》还提出,大力推动新能源消纳新模式新业态创新发展。对促进新能源消纳的新模式新业态进行了梳理归纳,创新新能源集成发展模式,推动新能源与产业融合发展,支持源网荷储一体化、绿电直连、智能微电网和新能源接入增量配电网4类新能源就近消纳新业态发展,进一步指明了发展方向和要求。
此外,《指导意见》还就增强新型电力系统对新能源适配能力、完善促进新能源消纳的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强化新能源消纳技术创新支撑和完善新能源消纳管理等方面提出了要求。
消纳问题成最大障碍
隆基绿能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公司早已洞察到,单纯发展电力不足以解决全领域脱碳问题。新政策针对这些痛点提出系统解决方案,与公司长期倡导的通过电氢协同、光储多元耦合的能源解决方案,解决可再生能源就地消纳问题的理念很契合。
金辰股份CEO祁海珅向记者表示,新能源发展的最大障碍在于新能源电力的消纳问题,这已成为突出挑战。他指出,多国新能源建设不仅是电站本身的建设,更关键的是面临电力消纳与稳定供应的难题。
彭澎也表示,当前新能源发展的最大难题是消纳不足。我国可再生能源占比已逐步逼近总电量的30%,部分省份更是率先达标;这意味着若不采取额外措施,其全年可利用小时数(按全年8760小时计算,30%对应约2600小时)已逼近天花板。因此,新能源发展必然需要新模式。
记者梳理发现,今年以来,针对新能源消纳,国家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密集出台多项政策。5月30日,两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7月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2025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及有关事项的通知》;9月12日,两部门又联合发布《关于完善价格机制促进新能源发电就近消纳的通知》。今年10月公布的“十五五”规划建议也提出,要持续提高新能源供给比重,坚持风光水核等多能并举,统筹就地消纳和外送等。
提起如何解决新能源消纳问题,林伯强表示,“十四五”期间,我国在风电、光伏、电动汽车、储能领域已实现全面超越,技术、质量及竞争力均达到世界一流水平,所以上游产业实力稳固,且当前相关产能十分充足,这一情况确实推动了新能源近五六年的快速增长,但接下来,新能源再发展就是解决消纳问题,本质上是基础设施适配性问题。新的业态是不稳定的,需要新型能源基础设施来支撑。他认为,这一点是“十五五”期间的关键。
祁海珅认为,我国通过特高压电网、新型电力系统及数字化能源系统服务体系的建设,所形成的综合调节能力、适配能力与多元应用场景,将为我国新能源产业的发展提供积极支撑。
缓解光伏行业内卷
近几年,光伏行业深陷阵痛期,产品价格大幅下滑、企业利润急剧收缩,众多企业面临发展挑战。
从行业规模看,截至2025年9月底,我国可再生能源装机达到21.98亿千瓦,同比增长27.2%,约占我国电力总装机的59.1%,其中,水电装机4.43亿千瓦,风电装机5.82亿千瓦,太阳能发电(含光热)装机11.27亿千瓦,生物质发电装机0.47亿千瓦,光伏已成为推动能源转型的重要力量。
然而,规模快速扩张背后,消纳问题逐渐凸显。彭澎认为,新能源消纳问题若无法解决,将严重影响其投资回报,进而拖累新能源领域的投资进度,最终对相关制造业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林伯强对记者表示,当前,约束光伏行业及企业发展的并非市场竞争内卷,核心症结在于消纳能力。若消纳问题能够解决,就可以进一步扩大建设规模,新能源市场的内卷问题自然会缓解,我们也能更大规模布局新能源产业。
在林伯强看来,新能源需要保持更快的增长节奏,这是实现碳达峰目标的关键。从电网角度看,当前新能源规模已显庞大,但放到整个能源结构中,其占比仍相对较小。只有推动新能源加速发展,才能在2030年前实现煤炭、石油这两大核心能源的达峰之后,进而真正达成全国碳达峰目标。
《指导意见》的出台,为破解消纳难题、缓解行业内卷提供了政策支撑,作为核心关联方的光伏企业,或将迎来进一步发展的机遇。
隆基绿能相关工作人员对记者表示,《指导意见》的出台标志着中国新能源政策重心从单纯追求装机规模转向全面提升消纳能力,为新能源产业链技术创新与市场拓展提供了更为明确的路径。
中来股份方面回应称,公司深耕分布式光伏领域,《指导意见》提出要“积极拓展分布式新能源开发与消纳空间”,这将进一步推动分布式光伏市场的增长,有望为公司在内的相关企业带来更多项目机会。
亿晶光电董事长陈江明告诉记者,《指导意见》的出台有助于进一步解决一直困扰行业的消纳问题,提升光伏电站的投资热情和投资收益,有助于市场拓展和应用多元化,同时对于制造企业提升订单规模和开发企业扩大投资都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