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陆毅)
作为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2024 年(以下简称“报告期”)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忠实勤勉地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充分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积极为公司发展提供建议,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4 年度的主要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陆毅先生,197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清华大学博士研究生导师。曾任新加坡国立大学长聘副教授。现任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讲席教授,中国医疗保险研究会第三届理事会常务理事,中国财政学会第十届理事会理事,中国金融四十人论坛成员,兼任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关于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累计召开13次董事会、2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为充分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认真审阅了相关会议的议案,积极详细地了解议案情况,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并行使表决权。对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议事项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本人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对重大经营事项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程序,所有审议的议案均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得到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的批准实施。报告期内,本人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
情况
姓名 本年应参 亲自出 以通讯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东大会
加董事会 席次数 方式参 席次数 次数 次未亲自参 的次数
次数 加次数 加会议
陆毅 13 13 12 0 0 否 2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相关职责。报告期内,公司召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1 次,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 7 次,召开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 1 次,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次,本人均亲自出席,积极参与议案的讨论,依法独立、客观地发表独立意见,结合自身专业经验审慎表决,提出意见建议。报告期内,本人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如下:
1、参与提名委员会情况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2024 年 6 月 3 日 审议关于提名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参与审计委员会情况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2024 年 1 月 19 日 1、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 2023 年度审计工作计划;
2、听取公司内审部门 2023 年度总结及 2024 年度工作计划。
2024 年 3 月 22 日 1、审议关于制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议案;
2、审议关于确定 2024 年度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评分标准的议案。
2024 年 4 月 15 日 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情况。
1、审议 2023 年年度报告;
2、审议关于 2023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3、审议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4、审议关……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