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3-03 19:50:17 股吧网页版
隆基绿能: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3-04


证券代码:601012 证券简称:隆基绿能 公告编号:2025-019 号
债券代码:113053 债券简称:隆 22 转债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实施结果

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4/3/1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2024 年 2 月 29 日-2025 年 2 月 28 日

预计回购金额 30,000 万元~60,000 万元

□减少注册资本

回购用途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 2,017.76 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 0.27%


累计已回购金额 30,288.26 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13.23 元/股~19.11 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9 日召开第
五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1.54 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情况详见公
司于 2024 年 3 月 8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
书》(公告编号:2024-015)。

二、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一)2024 年 5 月 7 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首次回购股份,并于 2024 年 5 月 8 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二)截至 2025 年 2 月 28 日,公司回购股份期限已届满,公司通过上海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 2,017.76 万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比例为 0.27%,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19.11 元/股,最低价为 13.23 元/股,已
支付的资金总额为 30,288.26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回购股份金额已达到回购计划金额下限,本次回购股份计划已实施完毕。

(三)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比例、使用资金总额等均符合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本次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公司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4 年 3 月 1 日,公司首次披露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
的《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截至本公告披露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回购实施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一)2023 年 10 月 31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董事长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
告》,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为维护股东利
益,增强投资者信心,钟宝申先生计划自 2023 年 10 月 31 日起 12 个月内通过上
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允许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 亿元,不
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截至 2024 年 10 月 30 日,钟宝申先生该增持计划实施期限
已届满,钟宝申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
司股份 6,289,72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8%,累计增持金额为 10,178.67 万元,
该增……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