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证券代码:601011 证券简称:宝泰隆 编号:临 2025-020 号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705 号)核准,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10,857,142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9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237,211,425.16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共计人民币 22,351,510.06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214,859,915.10 元,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
于 2022 年 2 月 28 日出具了中审亚太验字【2022】000009 号验资报
告。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A 股普通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存放
银行产生利息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共计人民币 380.77 万元。公司2024 年度项目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3,046.88 万元,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20,865.75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001.00万元,其中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1,000.00 万
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存放于专项账户的余额人民币 1.00 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
章程,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并于 2024 年 8 月 22 日召
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2025年1月17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根据本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公司总裁负责按照经董事会审议批准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书组织实施。使用募集资金时,由具体使用部门(单位)填写申请表,经总裁和财务总监会签后,由公司财务部负责执行。
公司会计部门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设立台账,具体反映募集资金的支出情况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投入情况。
(二)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和三方监管情况
2022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普通股股票公司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2
月 24 日通过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川财证券”)汇入公
司 在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七 台 河 分 行 开 立 的
23001695551050502782 账户内。于 2022 年 3 月 4 日,本公司、保荐
机构川财证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七台河桃南支行(以下简称“工行七台河桃南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七台河
分行(以下简称“建行七台河分行”)、七台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七台河农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 2022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
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元
户名 开户行名称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专户
余额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910020729200136443 2,688.78
有限公司 司七台河桃南支行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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