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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3-04 16:02:13 股吧网页版
连云港: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05


证券代码:601008 证券简称:连云港 公告编号:临2026-005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二审判决阶段

●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公司下属东方分公司为案件被告二

●涉案金额:货物损失 1,395,224.51 美元及利息;公估费损失 35,769 元;
共同海损分摊金额 258,111.51 美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影响:本判决为终审判决,目前预计不会对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影响。

近日,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收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2023】苏民终 834 号)。现将涉及诉讼事项及进展情况披露如下:

一、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分公司作为原告,将中源船务有限公司、公司下属东方分公司分列被告一、被告二,向南京海事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公司已于 2022 年 7 月 23 日、2023 年 3 月 2 日、2023 年 3 月 21 日发布了《关于
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52)、《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18)、《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22)投资者可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查阅公告了解本案详细内容。

二、诉讼进展情况

2026 年 3 月 4 日,公司收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民事判决书(【2023】
苏民终 834 号)。判决如下:

1、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二审案件受理费人民币 85,251 元,由上诉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分公司负担。

三、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根据判决结果,目前预计不会对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影响。

公司将及时公告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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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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