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2-13 15:33:40 股吧网页版
连云港: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与关联方江苏蓝宝星球科技有限公司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2-14


证券代码:601008 证券简称:连云港 公告编号:临2026-002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与关联方江苏蓝宝星球科技有限公司签署日常关联
交易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项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对公司的影响:本项关联交易系公司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不存在对关联方形成依赖的情形。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近日,为满足港口内部和外部转场货物运输业务需要,公司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江苏蓝宝星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宝星球)承运公司货物运输业务。

2026年2月13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江苏蓝宝星球科技有限公司签署货物水平运输外包合同的议案》。董事会共有9名董事,关联董事王国超、尚锐、尹振威、陈炜回避表决,其余5名董事一致表决同意。本次关联交易系公司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026 年 2 月 11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江苏蓝宝星球科技有限公司签署货物水平运输外包合同的议案》。会议一致认为: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服务优势投
入公司生产运营,实现了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上述关联交易行为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系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定价公允、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没有对公司构成不利影响,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临时)审议。
公司与蓝宝星球前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2026 年预计
发生额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6 日披露的《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日常
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060)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1、名称:江苏蓝宝星球科技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姓名:朱卫新

3、注册资本:5050 万元人民币

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5、注册地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连云港片区连云区陈陶路港口客户服务中心三楼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703MA20068X8E

7、经营范围:物联网技术、智能化技术、信息技术的研发、孵化、转化及咨询;无船承运及无车承运 第三方物流服务;多式联运信息服务;多式联运服务的市场分析调查与市场管理服务;道路、水路普通货物运输 承办海运、陆运、空运进出口货物的国际运输代理业务,包括:揽货、托运、订舱、仓储、中转、集装箱拼装拆箱、结算运杂费、报验及运输咨询业务;仓储,装卸搬运;包装服务;保险代理服务;贸易咨询服务,物流咨询服务,港口与口岸业务咨询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 ;电子商务服务;基于网络技术的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软件开发;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船舶代理;商务代理代办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资产总额 9,274.46
万元,净资产 4,672.11 万元,2025 年 1-6 月份实现营业收入 15,678.70 万元,
实现净利润-58.49 万元。

(二)与公司关联关系

蓝宝星球是公司控股股东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关联人资信良好,前期与本公司的关联交易均正常履约,其经营和财务状况正常,具有较强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主要内容

公司与蓝宝星球于 2026 年 2 月 13 日签署了《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东方港务分公司货物水平运输外包合同》,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江苏蓝宝星球科技有限公司

1、价格及费用结算:

运输单价以中标价格 2.0658……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