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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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601005 股票简称: 重庆钢铁 公告编号: 2025-042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Chongqing Iron & Steel Company Limited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及附件并取消监事会的公告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公司” ) 于 2025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
司章程〉 及附件并取消监事会的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及附
件中类别股东相关条款的议案》 。 为持续推动公司治理水平和规范运
作能力的提升,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 公司拟对《重庆钢铁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 ) 及附件进行修订,
并取消监事会。 具体情况如下:
一、 修订《公司章程》 及附件并取消监事会的背景
2023 年 2 月 14 日, 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废止部分行政法
规和文件的决定》 。 2023 年 2 月 17 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 发布了《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
试行办法》 和相关指导文件, 该等文件自 2023 年 3 月 31 日起生效,
《国务院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募集股份及上市的特别规定》 (“以
下简称“《特别规定》 ” ) 及《到境外上市公司章程必备条款》 ( 以
下简称“《必备条款》 ” ) 同日废止。 根据新规, 公司 A 股和 H 股的
股东将不再视为不同类别的股东, 关于 A 股和 H 股类别股东的要求将
不再适用。 鉴于上述规定,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香港联合交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2
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作出相应修订, 并于 2023 年 8 月 1 日
起生效。
2024 年 7 月 1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2023 修订) ( 以
下简称“《公司法》 ” ) 正式实施。 同年 12 月, 中国证监会发布《关
于新〈公司法〉 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 , 要求上市公司
在 2026 年 1 月 1 日前, 按照《公司法》 《国务院关于实施<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注册资本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 及中国证监会配套制
度规则等规定, 在公司章程中规定在董事会中设审计委员会, 行使《公
司法》 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不设监事会或者监事; 并于 2025 年 3
月 28 日发布修订后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和《上市公司股东会规
则》 。
为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规范运作能力, 承接和贯彻《公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等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 公司拟取消监事会,
由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行使《公司法》 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同时结合
公司治理需求对《公司章程》 及附件进行全面修订。
二、 《公司章程》 及附件主要修订内容
( 一) 完善总则、 法定代表人等规定
进一步完善《公司章程》 制定目的, 是全面贯彻落实“两个一以
贯之” 重要要求; 确定法定代表人的范围、 职权等规定。
( 二) 结合公司股本注销实际, 修订注册资本、 股本
根据公司已于 2025 年 2 月完成的 2024 年回购股份注销事项, 相
应修订《公司章程》 中注册资本、 股本相关的条款。
( 三) 删除援引的已废止法规相关条款
因《特别规定》 《必备条款》 已废止, 删除《公司章程》 中援引
该等法规的章节及相关条款。
( 四) 完善股东、 股东会相关制度
优化股东会召集、 代位诉讼、 股东查询等相关条款, 降低临时提3
案权股东的持股比例, 并明确允许电子投票方式, 以适应香港市场无
纸化要求。
( 五) 删除类别股东相关条款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 A 股和 H 股的股东不再视为不同类别的股东,
因此关于 A 股和 H 股类别股东大会的要求不再适用, 故删除类别股东
相关条款。
( 六) 完善治理结构, 取消监事会
删除监事会章节及零散的监事会、 监事相关条款, 废止附件《监
事会议事规则》 , 明确由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行使原监事会的职权。
( 七) 完善董事、 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的要求
1.全面修订“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专节, 明确董事会四个专门委
员会的成员组成和职责。
2.新增“ 独立董事” 专节, 明确独立董事的定位、 独立性及任职
条件、 基本职责及特别职权等事项, 完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3.修订董事任职资格、 职工董事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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