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15
股票简称:柳钢股份 股票代码:601003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LIUZHOUIRON & STEEL CO.,LTD
(广西柳州市北雀路 117 号)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集说明书
(申报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16-26 层)
声 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本募集说明书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61 号——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募集说明书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等要求编制。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募集说明书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说明,任何与之不一致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募集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本募集说明书所述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取得有关审批机构的批准、核准或注册。
重大事项提示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募集说明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正文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重要事项及公司风险。
一、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情况
(一)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已经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发行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二)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西桂环壹号股权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西产投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陕西创领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长航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长航-启航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广东乐居商贸集团有限公司、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鹿秀长颈鹿 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发行对象不超过 35 名特定对象,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股票。上述发行对象在本次发行前后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发行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 2025 年 12 月 19 日。根据
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确定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4.20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百分之八十。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如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四)根据本次发行竞价结果,本次拟发行的股票数量为 71,428,571 股,未超过公司股东会决议授权的上限,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对应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分配现金股利、分配股票股利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况对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做出相应调整。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数量为准。
(五)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特定对象所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限售期需符合《注册管理办法》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