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26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二○二五年十二月
公司声明
1.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预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本预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
3.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4.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说明,任何与之不一致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5.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6.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构对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本预案所述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
重大事项提示
1.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实施;本次发行方案及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
2.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西桂环壹号股权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西产投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陕西创领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长航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长航-启航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广东乐居商贸集团有限公司、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鹿秀长颈鹿 6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以同一价格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3.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0,000.00 万元,未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未超过公司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1 2800mm 中厚板高品质技术升级改造工程 48,767.56 30,000.00
合计 48,767.56 30,000.00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若本次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4. 本次发行采取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
行期首日即 2025 年 12 月 19 日。本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
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确定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票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4.20 元/股。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如调整后的股数有尾数,则作向下取整处理。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 D,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为 N。
5. 根据本次发行的竞价结果,本次拟发行的股票数量为 71,428,571 股,不
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对应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 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 20%。
如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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