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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1-22 15:50:42 股吧网页版
晋亿实业: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日常经营合同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1-23


股票代码:601002 股票简称:晋亿实业 公告编号:临2025-001号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日常经营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同类型及金额:高速扣配件合同,合同金额为 352,150,541.40 元。

合同生效条件:买方和卖方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加盖单位章后,合同生效。

交货期: 2025 年 8 月至工程结束。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 若合同顺利履行,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特别风险提示:合同条款中已对合同金额、生效条件、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内容做出了明确约定,合同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但在未来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外部宏观环境重大变化、国家有关政策变化以及其他不可预见或不可抗力等因素,有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部履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审议程序情况

本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合同,根据其金额,无需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1、合同标的情况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与京昆高速铁路西昆有限公司签订了《新建西安至重庆高速铁路安康至重庆段国铁集团管理甲供物资(高速扣配件)供货合同》(合同编号:西昆KY-JGWZ-2024-011),合同金额为人民币352,150,541.40元。

2、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公司名称:京昆高速铁路西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住所:重庆市江北区聚贤街5号2幢9-1

法定代表人:孔文亚

注册资本:14,609,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公共铁路运输,房地产开发经营,餐饮服务,旅游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酒店管理,物业管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旅客票务代理,票务代理服务,土地调查评估服务,土地整治服务,土地使用权租赁,不动产登记代理服务,房地产评估,房地产经纪,房地产咨询,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采购代理服务,通用设备修理,电气设备修理,仪器仪表修理,专用设备修理,交通设施维修,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停车场服务,工程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云南省铁路投资有限公司、四川渝昆铁路有限公司、重庆发展投资有限公司、陕西省铁路集团有限公司。

合同对方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同主要条款

1、合同金额:人民币352,150,541.40元。

2、合同价款的支付:

2.1 预付款

合同生效后,买方在收到卖方开具的注明应付预付款金额的财务收据正本一份并经审核无误后 28 日内,向卖方支付签约合同价的 10%作为预付款。

买方支付预付款后,如卖方未履行合同义务,则买方有权收回预付款;如卖方依约履行了合同义务,则预付款抵作进度款。

2.2 进度款

卖方按照合同约定的进度交付合同材料并提供相关服务后,买方在收到卖方相关单据并经审核无误后 28 日内,应向卖方支付进度款,进度款支付至该批次
合同材料的合同价格的 95%。

2.3 结清款

全部合同材料质量保证期届满后,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由买方签署的质量保证期届满证书并经审核无误后 28 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格 5%的结清款。
3、质量保证期: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合同材料的质量保证期自合同材料验收之日起算,至合同材料验收证书或进度款支付函签署之日起 12 个月止(以先到的为准)。

4、交货地点:四川省达州市、广安市,重庆市合川区、万州区、开州区、城口县境内。

5、交货期: 2025 年 8 月至工程结束。

6、合同生效条件和时间: 买方和卖方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加盖单位章后,合同生效。

7、违约责任:

在合同有效期内,若卖方执行合同遇到无法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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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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