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8
晋能控股山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和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晋能控股山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法律法规”)及《晋能控股山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和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 战略和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
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和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和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和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和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同时由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工作规则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战略和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负责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关工作并提出建议。包括:识别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关风险和机遇,对公司可持续发展等相关事项开展研究、分析和风险评估,指导并监督公司可持续发展;审阅可持续发展报告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有关的事项,报送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五)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六)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七)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以及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第八条 战略和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九条 公司管理层负责做好战略和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
作,并提供有关方面的资料。
第十条 可持续发展工作相关部门负责按以下程序做好可持续发展事项决
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公司有关方面的资料:
(一)研究制定相关制度文件及方案,推动可持续发展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二)与公司相关职能管理部门、分(子)公司沟通,推进可持续发展相关事宜落地执行。
(三)收集、整理、编制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并向战略和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提交正式提案。
第十一条 战略和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根据公司管理层的提案召开会议,进行讨论,将讨论结果提交董事会,同时反馈给公司管理层。
第十二条 相关项目如有必要,战略和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评审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十三条 战略和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于会议召开前七天通知全体委员。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委员主持。
第十四条 战略和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
可举行;每一名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作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第十五条 战略和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会议的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
决;临时会议可以采用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第十六条 战略和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会议必要时可以邀请公司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第十七条 战略和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议案必须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工作规则的规定。
第十八条 战略和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五年。
第十九条 战略和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和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
第二十条 出席会议的委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未经公司董事长或董事会授权,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