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晋能控股山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履职情况
评估报告
晋能控股山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作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立信在 2024 年度的审计工作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立信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4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 10,021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743 名。
立信 2024 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7.48 亿元,其中审计业
务收入 36.72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5.05 亿元。
2024 年度立信为 693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
计收费 8.54 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7 家。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4 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71 亿元,购
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10.50 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三)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 5 次、
监督管理措施 43 次、自律监管措施 4 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 131 名。
立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杨爱斌先生,1997 年
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199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 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秦川先生,2017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
计师资格,201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 2024 年开始担任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朱晶女士,2009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
计师资格,201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 2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
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证券交易所、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立信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职业道德守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经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三、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2024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立信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实
际情况,制定了全面、合理的审计工作方案。同时,在执行审计过程中,立信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包括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总体审计策略、关键审计事项、重点关注领域和审计方案等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工作安排,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执行相关工作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四、公司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评估情况
经公司评估审查,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能够满足审计工作要求。在 2024 年度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执行审计,表现出良好的职业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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