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市值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市值管理,进一步规范公司市值管理工作,维护公司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增强投资者回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10 号——市值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市值管理,是以提高公司质量为基础,为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而实施的战略管理行为。公司应当牢固树立回报股东意识,采取措施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诚实守信、规范运作、专注主业、稳健经营,以新质生产力的培育和运用,推动经营水平和发展质量提升,并在此基础上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增强信息披露质量和透明度,必要时积极采取措施提振投资者信心,推动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上市公司质量。
第二章 市值管理的目的与基本原则
第三条 市值管理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制定科学发展战略、完善公司治理、改进经营管理、培育核心竞争力,切实、可持续地提升公司发展质量和内在价值,并通过充分合规的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引导公司的市场价值与内在价值趋同;通过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允许的方式,提升公司市场形象与品牌价值,达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的目标,获得市场长期支持。
第四条 市值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系统性原则:公司按照系统思维、整体推进的原则,协同公司各业务体系以系统化方式持续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二)科学性原则:公司应当依据市值管理的规律采用科学的、系统的方式进行管理,科学研判影响公司投资价值的关键性因素,以提升公司质量为基础开展市值管理工作,市值管理工作的开展不得违背市值管理的内在逻辑;
(三)合规性原则:公司在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四)主动性原则:公司应关注资本市场及公司市值动态,积极主动地采取措施,科学制定市值管理工作方案,主动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五)常态化原则:公司应以长期发展为导向,关注市场对公司价值的反映,持续性、常态化地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第三章 市值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 市值管理工作由公司董事会领导、经营管理层参与,董事会秘书具体负责。公司董事会秘书处是市值管理工作的执行机构,公司各职能部门及下属公司应当积极配合,对生产经营、财务、市场等信息归集工作提供支持,共同推动公司市值管理体系建设和实施。
第六条 市值管理工作职责
(一)公司董事会应当重视公司质量的提升,在各项重大决策和具体工作中充分考虑投资者利益和回报;关注市场对公司价值的反映,促进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监督市值管理工作具体落实情况。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应与市场发展、个人能力价值和业绩贡献、公司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相匹配;
(二)公司董事长领导市值管理工作,做好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董事会决议的督促、执行工作;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积极参与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各项工作,参加业绩说明会、投资者沟通会等各类投资者关系活动;
(四)公司董事会秘书具体负责市值管理日常工作,与投资者建立畅通的沟通机制,领导公司董事会秘书处持续提升信息披露透明度、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有效性、参与舆情管理工作;
(五)公司董事会秘书处应落实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具体工作,确保市场信息透明;定期监控市值、市盈率、市净率等关键指标。
第七条 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应当切实提高合规意识,不得在市值管理中从事以下行为:
(一)操控公司信息披露,通过控制信息披露节奏、选择性披露信息、披露虚假信息等方式,误导或者欺骗投资者;
(二)通过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操纵股价或者配合其他主体实施操纵行为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资本市场秩序;
(三)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等作出预测或者承诺;
(四)未通过回购专用账户实施股份回购,未通过相应实名账户实施股份增持,股份增持、回购违反信息披露或股票交易等规则;
(五)直接或间接披露涉密项目信息;
(六)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行为。
第四章 市值管理的主要方式
第八条 公司应当聚焦主业,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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