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 年度)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1、向特定对象发行优先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4 年 6 月 28 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24]1002 号《关于同
意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优先股注册的批复》,同意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 1,790 万股优先股。公司实际向特定对象发行优先股的数量为 17,900,000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790,000,000.00 元,扣除保荐费用、持续督导及承销费用、审计及验资费用、律师费用和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18,096,226.41(不含增值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优先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771,903,773.59 元。
截至2024年8月13日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优先股及募集资金的划转已经全部完成,并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审验并分别出具众环验字(2024)0100025号和众环验字(2024)0100026 号验资报告。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时间 金额(元)
向特定对象发行优先股募集资金
2024 年 8 月 13 日募集资金总额 1,790,000,000.00
减:发行费用 18,096,226.41
2024 年 8 月 13 日募集资金净额 1,771,903,773.59
加:2024 年度利息收入及支出手续费的净额 8,023.34
减:2024 年已使用金额 1,771,911,796.93
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0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本公司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根据本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本公司审计部门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财务部门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及时向公司董事会反馈。
(二)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储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及《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本公司分别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应城支行(账号 181202312920036445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账号 42050125813600003315)、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自贸试验区武汉片区分行(账号 421421066012004070052)、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江汉二桥支行(账号 17024301040018792)、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汉阳支行(账
号 563886664039)开设了 5 个募集资金存放专用专户,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已完成销户。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序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金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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