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3-28 19:13:50 股吧网页版
开滦股份:开滦股份独立董事伏军2024年度述职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3-29


独立董事伏军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为宗旨,审慎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参加公司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现将本人在 2024 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伏军,男,中国公民,53 岁,法学博士,教授。1993
年 7 月参加工作,1993 年 7 月至 1995 年 7 月任首钢设计总
院助理设计员,1995 年 7 月任北京新纪元律师事务所律师,2004年7月至今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任教,历任助教、副教授、教授,教研领域为法学。2021 年 2 月至今兼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自查说明

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我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
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附属企业提供服务的情形。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了 6 次董事会(其中:亲自出席 5
次,委托出席 1 次)和 3 次股东大会,具体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会议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情



独立董 本年应 以通讯 委托 是否连续

事姓名 参加董 亲自出 方式参 出席 两次未出 应当出 实际出

事会次 席次数 加次数 次数 席会议 席次数 席次数



伏军 6 5 1 1 / 3 3

本人于董事会、股东大会召开前认真审阅相关文件资料,与公司管理层保持良好沟通,积极参与重大事项决策并发表意见,对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召开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本人主持召开 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参加 9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4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在所任职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上积极发表意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参加了两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公司关于对开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
议案》《公司关于与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综合服务合同(续签稿)>的议案》《公司关于预计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签署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认真听取公司相关人员汇报并通过现场调研,全面了解公司董事会决议落实和生产经营情况。在审议议案时,积极发表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本人通过积极与公司内外部审计机构沟通审计工作情况,共同推动审计工作的全面、高效开展。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公司及时向本人提供议案和相关资料,保障了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对我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公司积极予以采纳,对我提出的问题及时进行了补充和解释说明,保证了本人有效行使独立董事职权。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监管案例等,2024 年 11 月参加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独立董事专项合规培训和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的专题合规培训,进一步提升了规范运作意识和履职能力。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提交董事会审议的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签署《综合服务合同(续签稿)》等关联交易议案及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审阅,出席了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基于独立判断,本人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保障了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严格执行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
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