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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03 17:02:33 股吧网页版
贵绳股份: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04


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履行公司关联交易控制和日常管理的职责。

第二章 关联人及关联交易认定

第四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和关联自然人。

第五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一)直接或者间接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三)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不含同为双方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四)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

第六条 公司与前条第(二)项所列主体受同一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控制的,不因此而形成关联关系,但该主体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或者半数以上的董事兼任上市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外。

第七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自然人,为本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一)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二)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直接或者间接地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四)本款第(一)项、第(二)项所述人士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本制度所指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年满十八周岁的
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

第八条 在过去 12 个月内或者相关协议或者安排生效后的 12 个
月内,存在第五条、第七条第二款、第三款所述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然人,为上市公司的关联人。

中国证监会、本所或者上市公司可以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其他与上市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或者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为上市公司的关联人。
第九条 本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指本公司或者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与本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可能导致转移资源或者义务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交易: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

(三)提供财务资助(含有息或者无息借款、委托贷款等);

(四)提供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等);

(五)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六)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

(七)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八)债权、债务重组;

(九)签订许可使用协议;

(十)转让或者受让研发项目;

(十一)放弃权利(含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认缴出资权等);

(十二)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

(十三)销售产品、商品;

(十四)提供或者接受劳务;

(十五)委托或者受托销售;

(十六)存贷款业务;

(十七)与关联人共同投资;

(十八)其他通过约定可能引致资源或者义务转移的事项。

第三章 关联人报备

第十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应当将其与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及时告知公司。

第十一条 公司审计委员会应当确认公司关联人名单,并及时向董事会报告。

第十二条 公司应及时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在线填报或更新公司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信息。

第十三条 公司关联自然人申报的信息包括:

(一)姓名、身份证件号码;

(二)与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说明等。

公司关联法人申报的信息包括:

(一)法人名称、法人组织机构代码;

(二)与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说明等。

第十四条 公司应当逐层揭示关联人与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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