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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5-14 19:54:29 股吧网页版
宝丰能源: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5-15


证券代码:600989 证券简称:宝丰能源 公告编号:2025-018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
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股份拟作为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的股票来源。

● 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本次拟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不高于人民币20亿元。

● 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 回购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即不超过人民币22.80元/股(含)。

● 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均无减持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票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2.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3.如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等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4.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用于上述用途,则存在启动未转让部分注销程序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2025年5月1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并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回购股份相关事项。

根据《公司章程》第二十六条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目的及用途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等因素,公司决定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促进公司股价与内在价值相匹配,增强市场信心,促进股东价值最大化。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A股。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四)本次回购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报告书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自2025年5月14日起至2026年5月13日止。公司将根据董事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五)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本次拟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不高于人民币20亿元,上限未超出下限的1倍。若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20亿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22.80元/股(含)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8772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1.2%;若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10亿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上
限人民币22.80元/股(含)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4386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0.60%。

拟回购数量(万 占公司总股本 回购资金总额

回购用途 回购实施期限
股) 的比例 (亿元)

自董事会审议
用于员工持股

通过回购公司
计划或者股权 4386-8772 0.6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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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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