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3-06 16:15:25 股吧网页版
惠而浦:惠而浦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07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二〇二六年三月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场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现场会议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会议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为保证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包括代理人,以下同)的合法权益,务请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准时到会场签到并参加会议。股东会设会务组,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的程序安排和会务工作。

二、股东出席现场会议,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在会议召开过程中,公司不向参会股东发放任何形式的礼品,对于干扰股东会秩序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会务组有权采取必要的措施加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三、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要求发言或就有关问题提出质询时,需要在会议正式开始前 10 分钟内向会议会务组登记,并填写发言申请单,经会议会务组许可,按登记的先后顺序依次发言。股东发言时,应首先报告其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每一股东发言时间不超过 5 分钟。由会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对股东提出的问题进行回答。

四、与本次股东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有损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质询,会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五、公司召开股东会按如下程序进行:首先由股东对各项议案进行审议,随后对各项议案进行表决。

六、会议现场表决采用记名投票表决。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3 月 13 日 14:00

二、会议召集人: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惠而浦工业园总部大楼 B707 会议室

四、会议召集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6 年 3 月 13 日

至 2026 年 3 月 13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五、见证律师: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律师

六、议 程:

1、梁昭贤董事长主持并宣布开幕

2、议案报告

3、议案表决

4、宣读表决结果

5、宣读法律意见书

6、各位股东代表发言

7、梁昭贤董事长宣布会议闭幕

目 录

1、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议案一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广东惠而浦家电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而浦家电制品”)拟直接认购或通过其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SPV”)认购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WhirlpoolCorporation(以下简称“惠而浦集团”)发行的普通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主要内容如下:

一、本次交易概述

惠而浦集团为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2026 年 2 月 20 日其股票收盘价为每股
84.49 美元,其于 2026 年 2 月 23 日披露普通股发行招股说明书,于 2026 年 2 月 24 日
收盘后通过市场化定价、确定公开发行的普通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69.00 美元。

惠而浦家电制品拟直接或通过 SPV,以每股 69.00 美元认购惠而浦集团发行的
434,782 股普通股股票,总认购金额为 29,999,958 美元(约 3000 万美元)。本次交易的价
格由双方根据惠而浦集团属地法律法规、证券市场规则,基于公平、公正、合理的商业原则协商确定。

公司本次交易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2021 年 5 月要约收购完成后,惠而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而浦投
资”)持有公司 19.9%股份,成为公司第二大股东,惠而浦集团是惠而浦投资的实际控制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涉及认购境外企业股份,尚需履行境外……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