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证券代码:600983 股票简称:惠而浦 公告编号: 2025-006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2日以送达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于2025年4月23日在公司惠而浦工业园总部大楼B707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2名,实际出席董事12名,会议由董事长梁昭贤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表决,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在任的四位独立董事:王泽莹女士、张生先生、邬琳玲女士和邵孝恒先生以及报告期内因任期届满离任的盛伟立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述职报告,并将在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二、审议通过《2024年度总裁工作报告(2024年度财务决算)》。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4 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01,791,403.35 元,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402,051,252.76 元。报告期内,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 183,174,574.88 元,累
计未分配利润为 140,840,038.39 元,根据 2025 年 4 月 18 日全资子公司广东惠
而浦家电制品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以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为基数,向上市公司
派发现金红利 81,789,664.43 元,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 222,629,702.82 元。
为积极回报股东,与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
司董事会拟定的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
本 766,439,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29 元人民币(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预计拟分配现金红利为 222,267,310.00 元(含税)。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公告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公司董事会对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并能真实地反映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货币市场基金的议案》。
根据《公司委托理财内控管理制度》,在保证不影响公司业务正常运营的前提下,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董事会授权管理层任一时点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或货币市场基金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如果上述期间内已经购买的理财产品或货币市场基金已到期且资金到账,则资金到账日(含当日)以后不计入合计金额。理财产
品或货币市场基金的期限原则上不受上述授权期间限制,授权管理层决定,但应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公告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货币市场基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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