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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9-23 22:08:48 股吧网页版
苏豪汇鸿: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工作函回复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9-24


江苏苏豪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工作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苏豪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苏豪汇鸿”)近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江苏苏豪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5】1348 号)(以下简称“工作函”),现将工作函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一、公告显示,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天供应链主营业务为内贸及进出口,控股股东新设立的常州公司拟开展的高端设备供应链业务与中天供应链的设备进出口业务相似,不置出将可能会新增潜在同业竞争。请公司结合设备进出口业务开展情况及行业前景,说明控股股东新增与公司存在同业竞争的业务,同时公司置出相关业务的主要考虑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向控股股东让渡商业机会的情况,是否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是否违反 2023 年省属贸易企业重组整合时控股股东出具的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回复:

1.本次交易的主要考虑及合理性

公司子公司江苏汇鸿中天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供应链”)主营业务为内贸及进出口。其中,内贸主要产品涉及煤炭、砂石等产品;设备进出口业务主要涉及锂电池隔膜、偏光片基膜等设备。中天供应链与公司其他业务板块相似度较低,在客户、经营区域上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之间不存在重合。
中天供应链自 2023 年成立以来经营情况不及预期。2023 年至 2025 年 1-5
月,中天供应链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分别为 56.55 万元、301.87 万元、-508.31万元,净利润分别为 42.40 万元、222.95 万元、-381.23 万元。设备进出口业务整体规模发展缓慢且毛利较低。内贸煤炭业务 2025 年 1-5 月受煤炭价格持续下跌影响,经营出现亏损。基于前述情况,公司拟将中天供应链置出上市公司。
当前我国设备出口在复杂外部环境下呈现出多元化、高端化的发展趋势,
新兴市场拓展、技术升级突破与政策红利释放成为核心驱动力。根据海关总署统计数据,2025 年上半年,我国机电产品出口总额达 7.8 万亿元,同比增长9.5%,占出口总值的 60%,较去年同期提升 1.2 个百分点。其中,与新质生产力密切相关的高端装备增长超两成,代表绿色低碳的“新三样”产品同比增长12.7%。

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省苏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豪控股集团”)与常州市全面深化合作,通过设立苏豪控股集团常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公司”)并进一步指导与赋能,对接常州市发展地方特色产业,发挥苏豪控股集团贸易专业化优势,服务实体经济,融入当地优势产业。未来,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深入推进,以及我国制造业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转型深入推进,高端设备出口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

中天供应链经营情况不及预期,公司拟以中天供应链股权对常州公司增资入股,最大限度借助控股股东在常州当地的优势资源能力,使常州公司逐步融入常州市产业集群,有助于盘活提高上市公司存量资产质量,增强股权投资回报,具有合理性。

2.不违反同业竞争承诺相关情况

2023 年 7 月,江苏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控制下五家省属贸易企
业进行重组整合,成立新的苏豪控股集团。针对下属企业涉及贸易相关业务存在相同或相似的情况,苏豪控股集团出具《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未来公司将专注于以大宗商品相关业务为主。

本次投资涉及的中天供应链所从事的设备进出口与公司其他业务板块相似度较低,设备进出口相关业务在客户、经营区域上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之间不存在重合。鉴于煤炭内贸业务易受行情波动影响,经营风险较大,未来公司将不再开展煤炭内贸业务。另外,公司在常州地区不具备整合当地优势资源的能力,无法自行涉足开展高端设备供应链业务。本次交易不存在向控股股东让渡商业机会的情况。常州公司后续开展的业务范围,与公司及下属公司未来发展方向不同,不会对公司的主营业务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

综上,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盘活存量资产,优化资产结构,提高资产质量,增强投资回报,符合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需要。同时有利于公司进一步聚焦主
责主业,避免产生可能存在的同业竞争。本次交易不存在向控股股东让渡商业机会的情况,未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存在违反 2023 年省属贸易企业重组整合时控股股东出具的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情况。

二、公告显示,常州公司成立于 2025 年 6 月,未来将在常州地区实现跨
越式发展,全资子公司苏豪中天拟以中天供应链 100%股权作价增资 9,884.11万元,控股股东苏豪控股集团认缴 40,115.89 万元,已实缴出资 1 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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