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5
北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2025 年 10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内部审计监督,规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在完善公司治理、促进内部控制有效运行、强化公司风险管理等方面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中国内部审计准则》、《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内部审计是一种独立的监督和评价活动,通过系统化和规范化的方法,评价和改进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和内部控制的效率及成果,防范经营风险,改善营运状况,提高经济效益,促进公司实现目标。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全资和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及人员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第五条 法律审计部为公司的内部审计机构,配备专职人员,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不受其他部门和个人的干涉。内部审计机构对董事会负责,接受审计委员会的业务指导和监督评价,定期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工作报告。法律审计部履行职责所必需的经费,应当列入公司预算,由公司予以保证。
第六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当遵循职业道德规范,在审计过程中,必须遵守有关廉政纪律的规定;应具备与其所从事审计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熟悉本公司的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制度;应当保持严谨的职业态度,保守其在执行业务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公司组织内部审计人员定期接受后续教育,保证内部审计人员具有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参与对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考核。
第三章 内部审计工作职责和权限
第七条 内部审计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制定完善内部审计工作制度、标准和流程,编制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经营绩效、财务收支、内部控制、重大项目、战略规划、经济责任、境外业务等各类型审计工作;
(二)对公司各内部机构、子公司以及对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其实施的有效性进行检查和评估;
(三)对公司各内部机构、子公司以及对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会计资料及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及所反映的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计,包括但不限于财务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自愿披露的预测性财务信息等;
(四)协助建立健全反舞弊机制,确定反舞弊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主要内容,并在内部审计过程中关注和检查可能存在的舞弊行为;
(五)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内部审计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
(六)每一年度结束后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七)配合外部审计机构对公司的审计;
(八)对公司内部控制缺陷及实施中存在的问题,督促相关责任部门制定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间,并进行内部控制的后续审查,监督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如发现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或者重大风险,应当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第八条 内部审计工作权限:
(一)根据工作需要,参加公司有关经营、财务管理决策、对外投资、重大合同等与审计事项相关的会议;
(二)要求被审计单位及时提供财务收支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财务会计报告、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业务档案及其他有关资料;
(三)检查财务、会计及经济活动的资料、文件和与审计事项有关的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及相关电子数据;
(四)对被审计单位的业务活动进行现场观察、调查和记录;
(五)对正在进行的严重违法违规和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可做出临时制止
决定,并及时向公司董事会及公司主要负责人报告;
(六)纠正、处理违反财经法规行为的意见,提出改进管理、完善治理的建议。
第四章 内部审计工作程序
第九条 法律审计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对内部审计工作做出合理安排,并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批准后实施。
第十条 法律审计部根据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及公司董事会、公司主要负责人临时安排的审计事项,确定审计项目,编制项目审计方案。
第十一条 法律审计部应在实施审计5个工作日前,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做好审计准备工作。
第十二条 法律审计部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实施现场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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