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刘俊勇)
本人作为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持续保持独立性,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主动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和运行情况,积极出席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客观、公正、审慎发表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刘俊勇,男,61 岁,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2013 年至
今任四川大学电气工程专业教授,2023 年至今兼任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并于 2024 年 8 月参加了上海证券交易
所举办的独立董事后续培训。2024 年 10 月 8 日至今任公司独
立董事,截至报告期末,亦担任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能够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在履职过程中能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 年度履职情况
(一)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出席会议情况
从 2024 年 10 月 8 日至今,公司召开股东大会 1 次,本人
列席 1 次;召开董事会 3 次,本人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 2 次,
以现场方式参加会议 1 次,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情形。
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均符
合法定要求,各重大经营决策事项的履职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在了解公司运作和经营动态的基础上,对履职期内召开的股东大会、董事会所讨论的事项进行认真审议、参与讨论、独立判断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在担任独立董事期间,本人还担任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及审计委员会委员。
2024 年度,本人应出席审计委员会 1 次、战略与投资委员
会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次。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
详细听取了相关人员对公司的财务管理、内控建设等情况的汇报,及时了解公司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对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阅,并提供专业意见及建议。2024 年,通过审计委员会主要审议了《2024 年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2 项议案并发表同意意见。
本人作为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积极参与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会议,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经营目标及经营方针、解除增资扩股合同等事项进行审阅,并向董事会提交了同意的意见。2024 年,通过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主要审计了《2025 年度经营目标及经营方针的议案》《关于解除爱众新能源增资扩股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爱众资本退出拉萨金鼎及所涉水电站项目公司的议案》3 项议案。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积极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审议,并向董事会提交了同意的意见。2024 年,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主要审计了《关于爱众能源工程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解除爱众新能源增资扩股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 项议案。
(三)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参加了 2024 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与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沟通、讨论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并提出回复建议,发挥独立董事在监督和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方面的重要作用。
(四)与会计师事务所、内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本人严格遵照有关规定,在 2024 年度报告编制
过程中,认真听取管理层关于公司经营情况的汇报,就公司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总体时间安排、审计计划、审计重大事项及审计过程中应关注的重点等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机构进行沟通,认真履行在年报审核中的监督作用。
(五)现场工作情况
2024 年度,本人通过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业绩说明会
等方式,全面了解公司生产经营、重点项目建设推进情况、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加深了本人对公司业务发展的认识和了解,有助于本人更好地履职尽责、发挥专业优势,为公司重大决策提供意见和建议。
(六)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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