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唐海涛)
本人作为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持续保持独立性,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主动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和运行情况,积极出席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客观、公正、审慎发表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唐海涛,男,汉族,中共党员,博士,曾任四川外国语大学讲师、副教授,现任四川外国语大学国际法学与社会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学术委员会委员、教学委员会委员、学位委员会委员,已于 2021 年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2021 年 7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截至报告期末,亦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能够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在履职过程中能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 年度履职情况
(一)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出席会议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召开股东大会 4 次,本人实际出席 1 次;
召开董事会 12 次,本人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 10 次,以现场方式参加会议 2 次,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情形。
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均符合法定要求,各重大经营决策事项的履职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在了解公司运作和经营动态的基础上,对履职期内召开的股东大会、董事会所讨论的事项进行认真审议、参与讨论、独立判断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在担任独立董事期间,本人还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2024年度,本人应出席审计委员会 4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5 次,均按时出席。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详细听取了相关人员对公司的财务管理、内控建设等情况的汇报,及时了解公司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对公司定期报告、内控报
告以及内控相关制度等进行审阅,并在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公司治理、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等方面为公司提供专业意见及建议。2024 年,通过审计委员会主要审议了《2023 年度内控审计工作报告》《2024 年度内控审计工作计划》《关于修订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的议案》等 21 项议案并发表同意意见。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积极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审议,并向董事会提交了同意的意见。2024 年,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主要审计了《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报告》《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案》等 7 项议案。
(三)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出席了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此外,本人还参加了
四川辖区 2024 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及半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2024 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沟通、讨论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并提出回复建议,发挥独立董事在监督和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方面的重要作用。
(四)与会计师事务所、内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本人严格遵照有关规定,在 2024 年度报告编制
过程中,认真听取管理层关于公司经营情况的汇报,就公司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总体时间安排、审计计划、审计重大事项及审计过程中应关注的重点等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机构进行沟通,认真履行在年报审核中的监督作用。
(五)现场工作情况
2024 年度,本人通过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业绩说明会
等方式,全面了解公司生产经营、重点项目建设推进情况、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加深了本人对公司业务发展的认识和了解,有助于本人更好地履职尽责、发挥专业优势,为公司重大决策提供意见和建议。
(六)与管理层沟通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管理层沟通,密切关注宏观经济环境和政策变动对公司可能产生的影响,对公司合规、法律及风控等方面提出建议。
公司也全力支持配合本人的工作,在各项会议召开前,公司精心准备会议资料,规范送达,使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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