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9-25 17:54:48 股吧网页版
【中国电影:】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交流记录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9-25


证券代码:600977 证券简称:中国电影

中国电影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交流记录

中国电影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5 日上午
召开了 2025 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业绩说明会召开情况

召开时间:2025 年 9 月 25 日(周四)上午 10:00-11:30

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

网络平台地址: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董事长傅若清先生,总经理李现曾先生,董事、总会计师王蓓女士,副总经理高山先生,独立董事杨有红先生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在线互动交流,并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予以答复。

二、投资者提问及公司回复情况

本次业绩说明会中投资者提出的主要问题及公司回复情况整理如下:

(一)问题:近日,公司举办了品牌焕新发布会,发布了公司全产业链焕新举措,是否可以讲下公司此时提出焕新背后的原因有哪些?焕新之后的产业链预期想要达到什么样的发展效果?将对中国电影产业带来何种影响?

答复:您好。公司 9 月 5 日举办品牌焕新发布会,主要是发布全新的品牌
标识与文化符号组合,并基于去年以来公司的一些改革进展,介绍了中影创作、发行、放映、科技等板块的调整变化和创新举措。

公司品牌焕新不仅是视觉体系的升级,更是中影站在新的起点,对“电影强国”使命的积极响应,对中国电影产业未来发展路径的深刻思考与坚定作答。我们将以更开放的姿态、更创新的精神、更国际化的视野,迎接新时代的挑战与机遇,更好履行“兴产业,强市场”这一生态价值与历史使命。我们也希望,通过
中影的改革发展,能够带动中国电影行业高质量发展。

(二)问题:公司在市值管理和投资者回报方面,有何部署与规划?

答复:您好。公司于今年 8 月发布了《中国电影“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
动 2025 年度中期评估报告》,对“提质增效”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了评估与总结。一是深化改革创新,通过抓好电影创作生产、重塑发行业务优势、推动影投向影管转型等措施,进一步提高经营效率和质量,提升上市公司投资价值。二是坚持
稳定合理的现金分红,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已于 2025 年 7 月实施完毕,今
年底,董事会将在全面总结实施情况的基础上,持续优化回报机制,拟定新一期三年回报规划。三是积极做好投资者沟通工作,2025 年上半年接待 6 次投资者
调研,接听并处理 IR 专线电话 230 通,上证 E 互动答复率 100%。后续,公司
将在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础上,持续做好常态化交流,积极传递公司价值。
(三)问题:今年以来,国内电影票房同比虽有所增长,但票房主要向热门档期、热门影片集中趋势进一步明显。想请问公司认为电影行业这种“冷热不均”的特征未来是否会持续,中国电影将采取哪些有力措施,减少这种现象带来的业绩波动?

答复:您好。电影市场“冷热不均”这种结构性特征与观众消费习惯的变化、优质内容的供给等因素相关。现在行业已充分认识到这些问题,从主管部门到电影企业都在努力扭转这一趋势。公司主要从以下几个方向施力,减少单项目或部分业务对公司业绩的影响过大,保障业绩相对稳定:

一是以精品+多元为原则,提高单项目质量,增加多题材多类型覆盖。公司现有创作中的项目近 90 个,其中原创项目近 50 个,保持逐年投产、形成梯队的态势,有节奏地保持市场供应。同时,通过“中影青年电影人计划”培育新人新作,丰富中小成本影片供给。

二是新设立进口发行分公司,专向开发进口影片市场,加强版权投资、定制开发、IP 全链运营、衍生品推广、版权保护等全维度业务布局,大力提升进口影片盈利能力。

三是丰富市场供给,进一步探索分线发行、预约放映等新模式,推动话剧、音乐会、体育赛事等优质内容进影院,丰富观众的观影选择,提升放映市场的经营效率。

(四)问题:请问公司创作板块经营情况如何?储备影片里哪些是大制作大片?

答复:您好。上半年公司主导或参与出品并投放市场的电影共 14 部,累计
实现票房 60.82 亿元,占国产片票房 22.97%;创作板块的主营业务收入约 1.2亿元。目前,公司正在创作开发中项目近 90 个,其中原创项目近 50 个,包括很多观众期待的硬科幻电影《流浪地球 3》,奇幻冒险动画电影《大圣崛起》,国风动画电影《消失的仙人……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