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6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
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保荐机构”)、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胜股份”、“公司”)2018 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联合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宝胜股份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494号)文核准,公司向3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149,253,731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9,999,998.85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89,160,745.14元。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0年1月21日出具众环验字(2020)020002号《验资报告》,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予以审验。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2020年募集资金分别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应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应支行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设立了专项账户存储募集资金,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总 拟投入募集资 调整后拟投入募 累计投入金
号 额 金金额 集资金金额 额
年产20万吨
1 特种高分子 48,916.08 52,000.00 40,916.08 15,240.37
电缆材料项
目
大长度大吨
位高压电缆
2 生产及工艺 - - 8,000.00 4,163.75
优化技术改
造项目
合计 48,916.08 52,000.00 48,916.08 19,404.12
(三)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19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1月6日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投入新项目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根据实际建设情况及后续规划,经公司审慎研究后,将“年产20万吨特种高分子电缆材料项目”的预定完工日期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另根据公司整体规划,公司将“年产20万吨特种高分子电缆材料项目”(以下简称“原募投项目”)的部分资金用于新项目“大长度大吨位高压电缆生产及工艺优化技术改造项目”建设,新募投项目预计投入募集资金8,000.00万元。保荐机构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2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4,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2023年9月5日,公司披露公告《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归还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公司已将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34,000.00万元提前悉数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该资金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并及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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