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3-28 19:27:31 股吧网页版
恒源煤电:恒源煤电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蔡晓慧)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3-29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蔡晓慧)

本人蔡晓慧,自 2023 年 4 月 26 日起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并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我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恒源煤电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审慎、独立地履行职责,关注公司信息,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依法规范运作等情况,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对监管要求的事项进行事先讨论及认可,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并按要求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及督促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以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现将 2024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蔡晓慧,女,1971 年 7 月出生,中共党员,法学硕士学位,
执业律师。曾任安徽财经大学法学院教师、北京大成(合肥)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党支部副书记。现任北京市炜衡(合肥)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副书记、负责人,兼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1.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具备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本人及其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
关系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中担任任何职务,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2.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
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未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任何影响我独立性的情况。

3.本人已按要求向董事会提交了关于 2024 年度独立董事独
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4 年度,累计参加董事会 8 次,其中现场参会 5 次,通
讯方式参与表决 3 次;出席 3 次股东大会;参加 6 次审计委员会
会议、4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主持召开 1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主持召开 2 次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会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按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积极参加相关会议,未出现委托出席和缺席的情况。认真审议议案,并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情况

2024 年,在公司的积极配合下,除了利用参加会议期间与
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了解公司战略规划、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董事高管薪酬考核发放情况外,还实地走访
了公司 2 家分公司和 1 家参股公司,分别是 4 月 24 日调研钱营
孜煤矿、10 月 28 日调研财务公司、12 月 13 日调研销售公司,
调研期间均结合调研单位实际,提出相关建议和意见。

除实地调研外,同时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运营动态,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培训学习情况

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我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2024 年,我参加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独立董事后续培训。

三、独立董事 2024 年度履职及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
方面所做的工作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为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利用自身的法律、财务及行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研判公司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
权益。

(一)关联交易情况

2024 年,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日常关联交易的发生
和预计情况以及对《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专业意见,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均遵守了公开、公平、公正、自愿、诚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