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陈共荣(已离任)
各位董事、监事及公司高管: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本人作为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行使法律所赋予的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忠实履行各项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2024 年 4 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本人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
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并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正式离任。在此之前,本人持续履行独立董事及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的职责。现将 2024 年度主要工作履职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陈共荣,男,1962 年出生,会计学博士。湖南大学教授。现任长缆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长沙远大住宅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9 年 11 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未在公司担任除此之外的任何职务,严格遵守《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认真履行职责,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关于独立性的规定,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因素。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度,本人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无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的情况,未对公司 2024 年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对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同意票。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独 立 董 出席股东
大会次数
事姓名 本年应参 亲自出席 委托出 缺席次
加次数 次数 席次数 数 投票情况
陈共荣 3 3 0 0 均为同意票 1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担任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和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4 年,本人主持召开了 2 次审计委员会,认真审核公司定期报告的财务信息,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审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的事项,与会计师多次沟通审计情况,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认真审核的情况下及时、准确的提供审计报告。发挥了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参加了 1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认真审核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情况,提名了李锦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加了 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监督公司薪酬制度的执行情况,审核了公司薪酬考核工作事宜,并提出了有关工作建议和要求。
(三)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4 年,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其他工作时间进行现场办公,以现场交流、视频、电话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掌握公司生产经营及规范运作情况、财务情况
和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并提出规范性的独立意见和建议。此外,本人还在2024年4月份对公司下属部分分子公司进行了现场实地考察。
公司管理层积极主动汇报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征求本人的专业意见,为本人更好地履职提供了必要的配合和支持。
(四)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2024 年,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进行认真审核,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积极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保证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确保所有股东有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年度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4 年,本人对以下事项进行了重点关注,对其合法合规性作出明确的判断并发表了无异议的独立意见,具体事项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董事会关于该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的规定,关联股东均回避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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