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31
证券代码:600966 证券简称:博汇纸业 编号:临 2025-030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
记及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第
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 4 月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5 年 5 月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将不
再设置监事会,《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并拟对《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二、公司章程修订的情况
修改 修改前 修改后
条款
第一章 总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
第一条 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 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
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 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
本章程。 制定本章程。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
定代表人。 代表人。
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
第二条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
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 30 日内确
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
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
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
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
新增 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
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
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
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
定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
第九条 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 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
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 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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