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10
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就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事项签署相关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5 年 6 月 16 日,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渤
海汽车”)披露了《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北京海纳川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对方”或“海纳川”)持有的北京北汽模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汽模塑”)51%股权、海纳川安道拓(廊坊)座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廊坊安道拓”)51%股权、英纳法智联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联科技”)100%股权、廊坊莱尼线束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廊坊莱尼线束”)5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就本次购买资产相关事宜,双方已于 2025 年 6 月 16 日签署了《渤海汽车系
统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海纳川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买资产协议》(以下简称“《购买资产协议》”);于 2025 年 9 月 29 日签署了
《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海纳川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之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和《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海纳川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业绩补偿协议》(以下简称“《业绩补偿协议》”);于 2025 年 12月 30 日签署了《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海纳川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之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二)》(以下简称“《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和《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海纳川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业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业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
经公司和交易对方友好协商一致,现拟调整本次购买资产的交易方案,本次交易标的资产范围调整为北汽模塑 51%股权、廊坊安道拓 51%股权和廊坊莱尼线束 50%股权;智联科技 100%股权不再纳入交易标的资产的范围。由于本次交易方案调整,为进一步明确各方权利义务,保障上市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
和交易对方于 2026 年 3 月 9 日签署《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海纳川
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三)》(以下简称“《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三)》”)和《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海纳川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业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二)》(以下简称“《业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对相关内容进行修订。
一、《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三)》的主要内容
(一)《购买资产协议》的修订
1、标的公司和标的资产的调整
“1.1.1 《购买资产协议》所述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范围剔除智联科技,由‘北汽模塑、廊坊安道拓、智联科技和廊坊莱尼线束’调整为‘北汽模塑、廊坊安道拓和廊坊莱尼线束’;
1.1.2 《购买资产协议》所述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范围剔除智联科技 100%股权,由‘交易对方持有的北汽模塑 51%股权、廊坊安道拓 51%股权、智联科技100%股权和廊坊莱尼线束 50%股权’调整为‘交易对方持有的北汽模塑 51%股权、廊坊安道拓 51%股权和廊坊莱尼线束 50%股权’。”
2、《购买资产协议》第 2.1 条修订为如下内容:
“2.1 上市公司拟通过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交易对方持有的北汽模塑 51%的股权、廊坊安道拓 51%的股权和廊坊莱尼线束 50%的股权。”
3、《购买资产协议》第 4.6 条锁定期安排修订为如下内容:
“4.6 锁定期安排
本次交易完成后,海纳川持有的通过本次购买资产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该等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以任何形式进行转让或处置。但是,在适用
法律许可的前提下的转让不受此限(包括因业绩补偿而发生的股份回购行为或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转让)。上述转让或处置行为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通过协议方式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海纳川通过本次购买资产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将优先用于履行本次交易项下相应标的公司业绩补偿和减值补偿义务。
本次交易完成后六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交易完成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交易对方持有的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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