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6-29
债券简称:15东证债 债券代码:136061.SH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2层、23层、25层-29层)
公开发行2015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17年度)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重要声明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对外公布的《2017年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以及发行人向光大证券提供的其他材料。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光大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I
目 录
重要声明......I
目 录......II
第一章本次公司债券概况及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1
第二章发行人经营与财务状况 ......2
第三章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3
第四章本次债券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重大变化情况...... 4
第五章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以及本次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 5
第六章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执行情况......6
第七章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情况 ......7
第八章本次债券的跟踪评级情况 ......8
第九章负责处理与本次债券相关事务专人的变动情况......9
第十章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10
第十一章其他事项 ......12
II
第一章本次公司债券概况及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一、本次债券名称
1、债券简称:15东证债
2、债券代码:136061.SH
3、债券期限:5年期
4、债券利率:票面年利率为3.90%
5、债券发行规模:人民币120亿元
6、债券还本付息方式: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7、债券发行首日:2015年11月25日
8、债券上市交易首日:2015年12月18日
9、债券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债券受托管理人,已根据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则的规定以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制定受托管理业务内部操
作规则,明确履行受托管理事务的方式和程序,对发行人履行《募集说明书》
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约定义务的情况进行了持续跟踪和监督。
受托管理人在履行职责时无利益冲突情形发生。
第二章发行人经营与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概况
1、公司名称: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2层、23层、25层-29层
3、公司法定代表人:潘鑫军
4、公司信息披露联系人:李婷婷
5、联系电话:021-63325888
6、联系传真:021-63326010
7、互联网址:www.dfzq.com.cn
8、电子邮箱:litingting@orientsec.com.cn
9、发行人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发行人的经营与财务状况
1、公司合并报表的主要财务数据(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17年 2016年 增减比例
资产总计 23,185,998.83 21,241,108.74 9.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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