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6-08-02
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封卷稿)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股)
本次发行仅限于新股发行,不进行老股发售,向社会公众发行不超
发行股数
过3.00亿股(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17.95%)
每股面值 1.00元
发行价格 4.80元/股
预计发行日期 2016年8月3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167,102.6239万股
1、发行人控股股东广西电视台承诺:(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
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
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上述股份。
(2)当发行人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出现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
价均低于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
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之情形,其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将在原
承诺期限三十六个月的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即锁定期为股票上
市之日起四十二个月。(3)自其所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届满之日
起二十四个月内,若其减持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发
行人股票,则其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价格。若在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
其减持发行人股票前,发行人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
股份的流通限制、股东
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其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价
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
格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的承诺
2、发行人申报前一年新增股东广西对外文化传播中心、当代广西
杂志社、广西日报社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
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上述股份;自2012年12月
26日(认购发行人增发股份的工商变更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
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
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上述股份。
3、发行人申报前一年增资股东钦州广播电视网络传输中心、龙胜
各族自治县广播电视局、柳城县广播电视局、灵山县广播电视局承
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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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
由发行人回购上述股份;其中于发行人201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认购的股份,自2012年12月26日(认购发行人增发股份的
工商变更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
由发行人回购。
4、发行人发行前其余八十七家股东均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
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
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上述股份。
保荐人(主承销商)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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