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2-23 17:40:18 股吧网页版
广西广电:广西广电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24


证券代码:600936 证券简称:广西广电 公告编号:2025-076

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广西广
电”)于 2025 年 12 月 23 日(星期二)10:00-11:00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以网络文字互动方式召开了2025 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现将本次业绩说明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说明会召开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了《广西广电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5)。

2025 年 12 月 23 日,公司总经理熊剑平先生,董事周杰先生,独立董
事李春友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易红梅女士,副总经理邓必栋先生,副总经理刘斌清先生,副总经理宋建平先生,总会计师唐健先生与投资者进行了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了答复。

二、本次说明会投资者提出的主要问题及公司的回复情况

公司在本次业绩说明会上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给予了回复,主要问题及回复情况如下:

1、熊总您好!请您介绍下公司重组后智慧交通业务的贡献度,谢谢!
回复: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完成后,上市公司已退出广电有线传输、数据宽带等业务,打造以数智工程、勘察设计与试验检测、新材料及机电设备的生产与销售等为主营业务的上市公司,公司将积极参与行业数字化转型,持续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在智慧交通领域的应用。具体财务数据请以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及相关公告信息为准。感谢您的关注。

2、很高兴看到新的董事会成员,公司前三季度净亏损 3.44 亿元,第四季度预计亏损幅度会如何变化2026 年是否有明确的盈利时间表"公司 2025 年年报中,对于重组前广西广电的历史业绩和累计亏损部分,会如何披露是否会单独列示原广电业务的经营成果"上市公司采用什么方式把北投集团的科技板块纳入到上市公司北投科技板块在整个北投集团中的营业收入占比是多少

回复: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等相关规定,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当期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应当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应当将被合并的子公司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以及将被合并的子公司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应当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
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并已于 2025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中进行披露。公司作为北投集团重要上市平台,根据公司控股股东北投集团相关承诺,其将尽力督促下属广西交通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与广西北投信创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科技型企业于本次重组完成后 5 年内达到注入上市公司的条件,将有利于进一步优化上市公司“勘察设计-技术研发-数字赋能-产业转化”的科技创新与产业协同链条,该事项的实施进度、具体方案及最终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具体以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及相关公告信息为准。感谢您的关注。

3、公司具备东盟区位优势,国家亦发展东南亚盟友关系。公司是否会走出去进行相关业务合作

回复: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控股子公司交科集团承建跨境智慧口岸——中越友谊关-友谊智慧口岸中方段项目等。未来,公司将充分探索各业务板块的竞争优势,实现资源互补,进一步开拓东盟国家等海外市场。关于公司经营情况,请您关注公司后续发布的定期报告。感谢您的关注。
4、电视台股东的坚持问题一直是股价上涨压力,公司是否跟这些股东沟通过,他们预计以何种方式,在什么时候退出

回复: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各股东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属于其自有资产,相关股份的持有或交易均由各股东根据相关规定自主决策。感谢您的关注。

5、交科集团有无 AI 方面布局

回复:尊敬的投资者您好!交科集团以新一代信息化技术助力锻造“桂
交科”品牌,发布“科宝”智能体中台,在交通、安全等领域取得进展。牵头组建广西首批人工智能创新平台-广西智慧交通人工智能联合创新中心,《公路防灾减灾垂类模型研发与应用示范》已入选 2025 年广西科技厅人工智能场景垂类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