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3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前发生业绩“变脸”或本次重组
存在拟置出资产情形相关事项之
专项核查意见
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广西广电”)拟以其持有的广西广电网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与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广西交科集团有限公司51%股份进行置换。本次置入资产和置出资产的交易作价不存在差额,不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不涉及支付现金对价。(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的相关规定,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独立财务顾问”)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对上市公司重组前业绩异常或存在拟置出资产情形进行了认真、审慎的专项核查并出具专项核查意见。
本核查意见中所引用的简称和释义,如无特殊说明,与《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释义相同。
一、上市后的承诺履行情况,是否存在不规范承诺、承诺未履行或未履行完毕的情形
根据广西广电年度报告等公开披露文件及出具的书面说明,并经查询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公示的广西广电“承诺履行”信息,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广西广电及相关主体自上市以来作出的主要承诺(不包括本次重组中相关方作出的承诺)如下表所示:
序 承诺方 承诺类 承诺 主要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
号 型 背景 情况
首次 (1)自广西广电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
广西电 股份限 公开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 已履
1 视台 售、股 发行 接或间接持有的广西广电公开发行股票 2017/8/15 2019/8/14 行完
份锁定 所作 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广西广电回购 毕
承诺 上述股份。(2)当广西广电股票上市后
序 承诺方 承诺类 承诺 主要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
号 型 背景 情况
六个月内出现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
价均低于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或者
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
发行价格之情形,其持有的广西广电股
票的锁定期将在原承诺期限三十六个月
的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即锁定期为
股票上市之日起四十二个月。(3)自其
所持广西广电股份锁定期届满之日起二
十四个月内,若其减持广西广电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前本单位已持有的广西广电
股票,则其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广西广电
首次公开发行价格。若在其减持广西广
电股票前,广西广电已发生派息、送
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
项,则其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广西广电首
次公开发行价格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1)自广西广电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
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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