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3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券 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
的意见》相关规定的核查意见
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广电”“上市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投集团”)拟将其持有的广西交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科集团”)51%股权与上市公司持有的广西广电网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电科技”)100%股权进行置换,本次置入资产和置出资产的交易作价不存在差额,不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不涉及支付现金对价。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独立财务顾问”)接受上市公司的委托,担任广西广电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按照《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2018〕22号)的规定,就独立财务顾问及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中聘请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行为进行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一)独立财务顾问有偿聘请第三方和个人等相关行为的核查
在本次交易中,本独立财务顾问不存在各类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第三方和个人等相关行为。
(二)广西广电有偿聘请第三方和个人等相关行为的核查
本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交易中广西广电有偿聘请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行为进行了充分必要的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本次交易中,广西广电已针对本次交易的重大资产重组程序分别聘请中信证券担任独立财务顾问;聘请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担任法律顾问;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置出资产审计机构;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置入资产审计机构和备考审阅机构;聘请中铭国际资产
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担任估值机构。
除上述聘请行为外,根据广西广电确认,本次交易不存在其他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行为。
经核查,上述中介机构均为本次交易依法需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聘请行为合法合规。除上述聘请的中介机构外,上市公司本次交易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相关规定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
李查德 潘宏彬
陈艺仁 张伟鹏
全俊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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