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30
验资报告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验字[2025]230Z0054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目 录
序号 内 容 页码
1 验资报告 1-2
2 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 3
3 注册资本及股本变更前后对照表 4
4 验资事项说明 5-6
验 资 报 告
容诚验字[2025]230Z0054 号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审验了贵公司截至 2025 年 5 月 22 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
情况。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协议、章程的要求出资,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验资资料,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是全体股东及贵公司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贵公司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发表审验意见。我们的审验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602 号—验资》进行的。在审验过程中,我们结合贵公司的实际情况,实施了检查等必要的审验程序。
贵 公 司 原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3,507,401,812.00 元 , 股 本 为 人 民 币
3,507,401,812.00 元。根据贵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798 号)文件核准,贵公司向特定投资者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87,336,244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2.29 元。
贵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87,336,244.00 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594,738,056.00 元。经我们审验,截至 2025 年 5 月 22 日止,贵公司已向淮北矿
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87,336,244 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199,999,998.76 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3,075,032.46 元,贵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96,924,966.30 元,其中计入股本 87,336,244.00 元,计入资本公积 109,588,722.30 元。投资者全部以货币出资。
同时我们注意到,贵公司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人民币 3,507,401,812.00 元,股本人民币 3,507,401,812.00 元,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
并于 2021 年 11 月 23 日出具容诚验字[2021]230Z0292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25 年
5 月 22 日止,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594,738,056.00 元,累计股本人民币
3,594,738,056.00 元。
本验资报告供贵公司申请办理注册资本及股本变更登记及据以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时使用,不应将其视为是对贵公司验资报告日后资本保全、偿债能力和持续
经营能力等的保证。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验资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本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附件:1. 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
2. 注册资本及股本变更前后对照表
3. 验资事项说明
(此页为华塑股份容诚验字[2025]230Z0054 号验资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熊明峰
中国注册会计师:
汤小龙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张志伟
2025 年 5 月 23 日
附件 3
验资事项说明
一、基本情况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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