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27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柯迪”或“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爱柯迪智能制造科技产业园项目”、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能源汽车结构件及三电系统零部件生产基地”(或以下统简称“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917 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为 1,570,000,000.00 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 6 年。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 1,570,000,000.00 元,扣除承销与保荐费用后,实际收到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1,555,000,000.00 元。上述到位资金再扣除律师费用、注册会计师费用、发行手续费、资信评估费用、用于本次发行的申报资料服务及信息披露费用等其他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2,207,075.47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为人民币 1,552,792,924.53 元。上述资金已于 2022 年 9 月 29 日到位,立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2023 年 12 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爱柯迪股份有限公
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855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公司已向特定对象发行普通股(A 股)66,371,681.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18.08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1,199,999,992.48 元,扣除承销与保荐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11,999,999.92 元,实际收到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人民币 1,187,999,992.56 元。该款项由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2 日分别汇入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宁波海曙支行营业部的账号为
39052001040020617 的专用账户内 587,999,992.56 元、公司在杭州银行宁波北仑支行的账号为 3302041060000051328 的专用账户内 600,000,000.00 元。上述到位资金在扣除律师费用、注册会计师费用、发行手续费用于本次发行的申报资料服务及信息披露费用等其他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1,527,214.08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86,472,778.48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4]第 ZA10318 号《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 截至 2025 年 11 月 30 日募
总额 集资金实际累计投入情况
爱柯迪智能制造科技产业园项目 155,279.29 103,995.94
新能源汽车结构件及三电系统零部 118,647.28 78,003.52
件生产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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