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5-15 18:56:46 股吧网页版
爱柯迪:关于召开“爱迪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5-16


证券代码:600933 证券简称:爱柯迪 公告编号:临 2025-045
转债代码:110090 转债简称:爱迪转债

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爱迪转债”2025 年第一次债券

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爱
柯迪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相关规定,债券持有人会议对表决事项作出决议,须经出席(包括现场、通讯等方式参加会议)本次会议并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所持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超过二分之一同意方为有效。

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相关规定,经表决通过的债券持有人会议
决议对本期可转债全体债券持有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公司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917 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为 1,570,000,000.00 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 6 年。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 1,570,000,000.00 元,扣除承销与保荐费用后,实际收到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1,555,000,000.00 元。上述到位资金再扣除律师费用、注册会计师费用、发行手续费、资信评估费用、用于本次发行的申报资料服务及信息披露费用等其他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2,207,075.47 元后,实际募集资
金净额为人民币 1,552,792,924.53 元。上述资金已于 2022 年 9 月 29 日到位,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 ZA15942 号《验资报告》。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
决定书[2022]294 号文同意,公司本次发行的 157,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2 年 10 月 28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爱迪转债”,债
券代码“110090”。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5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爱迪转
债”2025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议案》,拟定于 2025 年 6 月 3 日召开“爱
迪转债”2025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类型和届次

“爱迪转债”2025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 年 6 月 3 日 13 点 00 分

(四)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宁波市江北区金山路 588 号三楼会议室

(五)会议召开及投票方式:会议采取现场与通讯方式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投票采取记名方式表决。

(六)债权登记日:2025 年 5 月 26 日

(七)出席对象:

1、截至 2025 年 5 月 26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债券持有人。

上述公司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参加表决,且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债券持有人。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决议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5 年 5 月 27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00-17:00 前
以直接送达、邮寄或电子邮箱形式送达公司。

(二)登记地点:宁波市江北区金山路 588 号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三)登记办法:

1、债券持有人为法人的,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有本次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