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的核查意见
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柯迪”或“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卓尔博(宁波)精密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71%股权,同时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独立财务顾问”)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如下:
一、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情况
上市公司已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制定了《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二、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执行情况
上市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在筹划本次交易期间,采取了如下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
1、上市公司与交易相关方在筹划本次交易期间,已经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严格控制本次交易参与人员的范围,尽可能的缩小知悉本次交易相关敏感信息的人员范围。
2、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上市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经上市公司
申请,上市公司股票、可转债债券以及可转债转股自 2025 年 1 月 6 日开市起停
牌。
3、上市公司对本次交易涉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并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将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向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了报送备案。
4、上市公司就本次交易聘请了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和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并与上述中介机构签署了协议,明确约定了保密信息的范围及保密责任。
5、上市公司提醒和督促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履行保密义务和责任,并承诺在董事会正式披露本次交易后,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查询自查期间内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是否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1、上市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制定了《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在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严格遵守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并执行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和申报工作,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防止内幕信息泄露,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
黄学鹏 郭煜焘
魏博 胡国木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4 月 29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