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之核查意见
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柯迪”或“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卓尔博(宁波)精密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71%股权,同时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独立财务顾问”)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2018]22 号)的规定,就独立财务顾问及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中聘请第三方机构或个人(以下简称“第三方”)的行为进行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一、独立财务顾问有偿聘请第三方的核查
本次交易中,独立财务顾问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第三方的行为。
二、上市公司有偿聘请第三方的核查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中聘请的中介机构情况如下:
1、聘请国金证券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2、聘请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作为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
3、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审计机构、备考审阅机构;
4、聘请天道亨嘉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资产评估机构。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除上述机构外,上市公司不存在其他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的情况。
三、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中独立财务顾问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第三方的行为,上市公司聘请第三方的行为合法合规,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之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
黄学鹏 郭煜焘
魏博 胡国木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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