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现将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组成及主要职责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5名委员构成,分别是于春玲(主任委员、独立董事)、陈永健、范德尧、冯根福(独立董事)、曹慧涛(独立董事),委员会构成符合监管要求。
根据《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要职责权限为: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提议聘请或者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审阅财务信息并对其发表意见;监督及评估内部控制;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对聘任或者解聘财务负责人提出建议;负责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监管机构规定的和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审计委员会应当就认为必须采取的措施或改善的事项向董事会报告,并提出建议。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要工作情况
2024年,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专业、勤勉、务实的工作作风,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7次,研究审议了12项议题和18项报告事项;会议主要围绕定期财务报告审计、内部审计工作汇报、外部审计机构评价与续聘、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监督等重要事项展开深入讨论和决策。全体委员均积极出席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题,充分发表意见,确保了审
计委员会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财务监督职能。
(一)完善审计委员会日常运作
制定审计委员会工作计划,并按计划扎实推进审计委员会年度工作,强化审计委员会在内外部审计、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等方面监督评估以及协调沟通职责。
(二)定期审议财务报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季度听取计划财务部和外部审计机构的财务分析报告和审计报告,对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审议,关注和评估资产分类、资本管理等对财务表现的影响,切实履行对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的监督职责。在审议过程中,与外部审计机构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进行深入沟通,对财务报告中的疑问要求管理层作出详细解释,经充分讨论和审议后,对定期财务报告发表审核意见,为本公司董事会审议财务报告提供了专业支撑。
(三)财务信息披露监督
审计委员会高度重视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确保本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财务信息。审查信息披露文件,关注披露内容是否符合监管规定和投资者需求,是否存在重大遗漏或误导性陈述。督促高级管理层加强信息披露管理,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增强本公司透明度,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四)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监督和评价外部审计机构年度审计、半年度审阅、季度商定程序的履行情况,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和沟通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及在审计中发现的重大事项,督促外审机构勤勉履职,客观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履职的独立性和专业性,出具外审机构履职评价和监督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特别对新旧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项交接情况进行专项研究,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交接过程中加强沟通交流,并要求保持外部审计团队的相对稳定,提高审计质量。在年度审计工作中,外部审计机构遵循审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能够坚持独立性,保持职业怀疑,客观公允表达意见,独立客观出具审计报告,及时协助本公司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五)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认真审核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年度审计计划,结合本公司战略规划、业务发展重点、风险状况及监管要求,对审计计划的全面性、针对性和可行性进行评估。提出调整和完善建议,确保内部审计计划覆盖关键业务领域、高风险环节及重要管理活动,合理安排审计资源,突出审计重点。
定期听取内部审计部门工作汇报,高度关注内部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建立持续跟踪和反馈机制;强化内审部门队伍建设,增强内部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在客观反馈问题的基础上,加强对审计发现问题的分析,切实将审计结果转化为内控管理水平的提升;聚焦监管检查、内外部审计整改落实和风险防范,优化内控体系建设,不断提升内审工作推进战略规划落地、赋能经营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六)监督及评估内部控制
审阅内审部门提交的稽核报告,研究外审机构提出的管理建议,按季听取监管检查意见,按年度审议内部控制自评价报告,审阅外部审计机构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评价内部控制体系的适当性和有效性,重点督促管理层加大对内审部门、外审机构、监管部门发现和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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