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证券代码:600928 证券简称:西安银行 公告编号:2025-025
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
于 1992 年 9 月成立,2012 年 8 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
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 01-12 室。截至 2024 年末拥有合伙人 251 人,首席合伙人为毛
鞍宁先生。
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 2024 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逾 1,700 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 1,500 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逾 500 人。
安永华明 2023 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人民币 59.55 亿元,其
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 55.85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 24.38 亿
元。2023 年度 A 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 137 家,收费总额人
民币 9.05 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等。与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0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
监督管理措施 3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纪律处分 0 次。13 名从业
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
措施 4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
因个人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 1 次,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承做本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许旭明先生,自 2000 年加入安永
华明并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于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自 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 4 家 A 股上市公司年报和内控审计报告,涉及的行业包括金融业。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蔺育化女士,于 200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自 2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 1 家 A 股上市公司年报和内控审计报告,涉及的行业包括金融业。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郭杭翔先生,于 199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自 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 5 家 A 股上市公司年报和内控审计报告,涉及的行业包括金融业。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 年度本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半年度报告审阅、季度报告商定程序的合计收费为人民币 299 万元,其中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30 万元,与上年持平。本公司 2025 年度法定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以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及其他各级别员工在审
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成本为基础而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2025 年 4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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