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1-28 11:02:00 股吧网页版 发布于 上海
你好,1月21日贵司公告称持股超5%浙江东方公司要减持公司3%的股份,而现在公司上市这几年来目前股价尚未超过发行价,是否违反证监会减持规定,没有超过发行价的减持是对公司的羞辱,请问公司是否有举措来提升公司的股价。谢谢。
永安期货: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浙江东方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东方”)持有公司股份166,427,690股,占公司总股本11.43%,因自身经营发展需要,拟自2026年2月24日-2026年5月22日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3,666,666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减持完成后,浙江东方仍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浙江东方不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要求,减持不会影响公司的控制权结构,也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核心业务开展及战略规划实施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回报与自身投资价值提升,目前,公司按照股份回购方案积极推进回购事宜,截至2025年12月31日,已累计回购股份161.44万股,总金额约2,500万元,以实际行动彰显对公司长期发展的信心。此外,从新三板到主板,公司已累计分红约17亿元,持续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 未来,公司将进一步升级发展战略,以打造“一流衍生品投行”为战略目标,全力推进“以客户为中心”重大改革,明确产业链风险管家、衍生品资产配置行家、跨境综合金融服务专家三大战略定位,在期货经纪、财富管理、资产管理、风险管理、境外业务、自有资金投资等六大板块上协同发力,实现高质量发展、高水平改革、高韧性安全。感谢您的关注,谢谢!
(来自 上证e互动)  答复时间 2026-01-28 17:51:00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